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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治邦: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最核心内容是明晰产权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8-07-22  发表评论>>

新华网消息 7月22日下午,2008北京国际新闻中心举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介绍相关情况,并答记者问。贾治邦首先介绍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的主要内容及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义。

贾治邦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分5个部分、21条,我们称之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1条”。这个《意见》,认真总结了改革试点的成功经验,深刻阐述了这项改革的重大意义,明确提出了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并对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提出了具体要求。这项改革最核心的内容是明晰产权,就是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通过家庭承包方式落实到农户,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

《意见》要求,明晰产权要维护“两性”。一是维护家庭承包经营的长期性,承包期为70年,期满后还可以继续承包。二是维护承包经营的物权性。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对集体林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享有平等的初始分配权,即承包经营权。根据《物权法》规定,林地承包经营权为用益物权,农民对林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受益和处置的权利。这就让农民吃下了“定心丸”,真正做到“山定权、人定心、树定根”。

文章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钮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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