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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等19部法规8月1日开始实施

2008年8月1日,共19部法规、规章开始实施,其中国家级法规9部,地方级法规10部。

国家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如下:
发布单位
名称
文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八号
国务院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08修订) 国务院令第525号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 法释[2008]9号
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 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号
商务部、财政部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 商务部、财政部令2008年第9号
商务部 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和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 商务部令2008年第10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计量比对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7号
交通运输部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08年第2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0号

地方级的法规、规章如下:
发布单位
名称
文号
天津市 天津站地区综合管理规定 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7号
浙江省 浙江省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48号
河南省郑州市 郑州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75号
广东省深圳市 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85号
海南省海口市 海口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重庆市 重庆市风景名胜区条例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08]第6号
贵州省贵阳市 贵阳市地方立法条例  
陕西省 陕西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2008修正)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号
甘肃省 甘肃省文物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 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45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办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号

一批法律法规8月1日起将施行 将对我国产生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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