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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得到了各方领导和专家的大力支持。建设部及时将《海堤工程技术规范》纳入国家标准编制计划;国家发改委在水利前期费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补助《海堤工程技术规范》的编制工作;财政部、科技部在公益类科研专项中对有关海堤的专题研究予以重点支持。徐乾清、曹楚生、谢世愣和梁应辰等院士多次参加咨询和审查会议,对编制工作给予科学指导和技术把关。有关单位的领导在人员、时间、经费等方面大力支持编写组的工作,加强沟通与联络,主动承担更多的任务。
二是集中了各地成熟的经验。我国沿海省市,在海堤工程建设领域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广东省在国内率先发布了地方标准,浙江、福建等省先后以多种形式发布了有关技术要求。编写组到有关地区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研,收集了大量的资料,总结经验,把成熟的技术内容提炼到行业标准的条文之中。
三是吸收了大量研究成果。编写组认真收集整理国内外有关海堤工程建设的科研成果,学习借鉴了浙江省组织开展的"钱塘江超标准风暴潮的灾害影响"等专题成果,组织开展了"复杂断面海堤越浪量及其相关指标研究"、"深厚淤泥上水利工程基础处理关键技术研究"和"水工程防洪(潮)标准及关键技术研究"等3项专项研究,其阶段性成果在《规范》中得到应用。
四是凝聚了编写组全体成员的心血。编写组成员来自海洋、气象和水利等多个行业,为了提高标准文本的技术质量,专家们针对许多关键技术问题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复核和校验工作,取得了令人信服的成果。主要起草人员加班加点,辛勤工作,为按时完成任务奠定了基础。
总体而言,《海堤工程技术规范》编制工作基础扎实,编制进度快,工作效率高,恰当地反映了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与工程建设成果,汇聚了专家们的智慧和经验。借此机会,我代表水利部对参与编写、咨询、审查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对审查会议和下阶段工作提几点要求
(一)关于审查会议
按照《水利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要求,审查会议实行专家负责制。请各位专家本着对国家、对水利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协商一致、共同确定的原则,对标准正文和附录逐条进行认真审查。对技术内容要重点把握好以下审查原则:
一是安全可靠,经济合理。《规范》的条文应首先满足有关防洪防潮安全的要求,为沿海地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可靠保障。应根据技术内容的成熟程度、标准实施的可行性,做到定性准确,定量有据。要充分体现水利科技发展水平,经济合理,技术先进。
二是继承发展,相互协调。要重点审查与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的协调性,特别是在相关标准之间,标准的名称、适用范围与技术内容之间,要协调一致,减少重复,避免交叉和矛盾。
三是因地制宜,求同存异。有关技术数据和参数既要考虑全国的普遍水平和需求,又要兼顾沿海各地的社会经济状况、自然地理特点和工程实际情况的差异,留有余地,因地制宜,求大同存小异。
(二)关于下一步工作
国科司和编写组要根据这次会议上专家提出的意见,抓紧时间修改完善,尽快报部审批发布实施,充分发挥标准在海堤工程建设、抵御风暴潮灾害中的重要作用。同时,在行业标准的实施过程中,要抓紧对相关技术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不断总结标准实施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补充完善,适时使之提升为国家标准。
祝审查会议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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