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 人事 政策解读 最新法规 部委通知 重要文件 投资政策 政法动态 社会民生 科教文卫 资源生态 经济 财经
时政快报: ·孙政才:努力实现增粮增收改革创新推进城乡统筹  ·中国进出口银行副行长赵晓宇被任命为亚行副行长  ·汶川重建规划部分政策将惠及受灾的237个县市  ·中国工会建立法律援助制度 为职工提供无偿服务  ·中医药局:中医药为奥运会医疗保障撑起一片蓝天  ·最高检部署下半年任务强调扎实推进各项检察工作  
首页>>政策信息>>时政快报 字号:
上海市委提出市党代会党代表任期制实施办法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8-08-15  发表评论>>

中共上海市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的实施办法(试行)

(2008年8月5日)

    为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进一步发挥市党代表大会代表作用,坚持和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结合本市实际,就实行市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有关事项提出实施办法如下。

    一、代表开展工作的主要方式

    (一)征求意见、通报情况和列席会议。

    市党代表大会召开前,就市委、市纪委报告稿征求本届和下一届代表的意见。市委召开全委会、出台重大政策、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前,可采取适当方式,就有关事项征求代表的意见。征求意见一般应在全体代表中进行,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征求有关代表意见。

    按照党内有关规定,采取适当方式向代表通报党的决议、决定贯彻落实情况及市委常委会年度工作报告、市委常委民主生活会情况等党内其他重要情况。日常通报可通过简报、工作通讯等形式进行。重要通报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以会议等形式进行。

    根据工作需要和议题内容,邀请有关代表列席市委全委会,原则上每位代表在任期内至少列席一次市委全委会;也可邀请有关代表列席市委有关专题会议。

    (二)调查研究和提议回复。

    根据工作需要,可委托代表就有关重大决策、重要事项进行专题调查研究或邀请代表参与有关调查研究。代表调查研究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由市党代表大会代表联络工作机构交有关部门研究处理。代表在调查研究中不直接处理问题。

    市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可以个人或联名的方式,书面向市委提议;也可通过参加座谈、列席会议等方式,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建设等重大决策和党内重要文件的制定提出意见和建议。代表提议的内容应属于市党代表大会和市委职权范围。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国家明令禁止、不属于本市工作范围等的内容,一般不作为需要办理的提议处理,但应向有关代表说明情况。市党代表大会代表联络工作机构在确认代表提议内容后,应协同市委办公厅及时明确承办单位,落实责任人,并加强督办。承办单位对代表提议应认真研究办理,并在三个月内予以答复。涉及干部人事任免的提议,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

    (三)监督评议。

    市委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时,应访谈有关代表。有关部门开展干部考察、重点工作督查及机关作风监督评议等工作时,应根据需要邀请部分代表参加或听取其意见。

    根据有关规定,可安排有关代表参加对本市重要干部的民主推荐和对市委、市纪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民主评议,参加对市委常委会工作的评议。代表参加评议一般结合年度工作和换届考核工作进行。

  二、代表活动的主要组织形式

    (一)代表编组。

    每位代表在市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都应编入一个代表组。代表编组要按照便于组织、便于开展活动、便于发挥作用的原则进行。每个代表组由有关区县党委或市委有关部委、工作党委等负责其有关工作。

    (二)代表活动。

    代表原则上以代表组开展活动为主,有组织地参加市委及所在代表组组织的各项活动,履行职责。除市委统一安排外,各代表组可根据代表的职责和本代表组的实际情况开展适当的活动。一般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以上活动。要不断探索、创新代表活动的形式和方法,丰富代表活动内容,提高代表活动质量,及时总结、交流代表活动经验,积极推动代表充分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文章来源: 解放日报 责任编辑: 钮东昊
1   2   下一页  


[我要纠错] [收藏] [打印] [ ] [关闭]
网友留言 进入论坛>>
昵 称 匿名
留言须知 版权与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china.org.cn 电话: 86-10-88828000
京ICP证04008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