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 人事 政策解读 最新法规 部委通知 重要文件 投资政策 政法动态 社会民生 科教文卫 资源生态 经济 财经
时政快报: ·风力发电设备产业化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财政部:采取“以奖代补”支持风电设备产业化  ·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中英文对照全文)  ·中共中央批准:李春明任湖北省委常委、宣传部长  ·国家主席胡锦涛分别会见一些外国领导人  ·公安部派工作组对奥运安保进行第二阶段检查督导  
首页>>政策信息>>中国政策>>经济 字号:
财政部:采取“以奖代补”支持风电设备产业化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8-08-22  发表评论>>

新华网北京8月22日电(记者罗沙 韩洁)记者22日从财政部获悉,为支持风电设备关键技术研发,加快风电产业发展,财政部近日公布实施了《风力发电设备产业化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符合支持条件企业的首50台兆瓦级风电机组,按600元/千瓦的标准予以补助。

办法规定,600元/千瓦的补助标准中,整机制造企业和关键零部件制造企业各占50%,并重点向关键零部件中的薄弱环节倾斜,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新产品研发。

财政部同时表示,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风电设备产业化:

一是面向所有市场主体。最大程度发挥市场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资源和积极性,使优秀企业脱颖而出。

二是注重实际效果。企业研发出来的样机要经过专门的认证机构认证,且产业化的首50台风机已经销售、安装调试和并网发电,即产业化成果必须经过市场的检验。

三是政策公开透明。事先将产业化研发资金补助标准、条件公开,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奖励。

四是注重研发的时效性。明确规定在一定时间内,支持一定技术的产业化研发,一旦成果出来并实现市场化就转向支持更高标准的技术研发。目前,确定支持的技术标准是风电机组单机容量在1.5兆瓦以上。

五是最大限度减少政府部门审批的裁量权。政府部门不审批项目、不指定企业搞研发,谁符合标准,就给谁补助。

文章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钮东昊
[我要纠错] [收藏] [打印] [ ] [关闭]
网友留言 进入论坛>>
昵 称 匿名
留言须知 版权与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china.org.cn 电话: 86-10-88828000
京ICP证04008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