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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要求建设项目须严格核查安全生产条件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8-09-24  发表评论>>

交通运输部最新安全质量督察结果表明,不少交通基础设施在建项目仍存在相当数量的重大事故隐患,特别是奥运后新开工、复工项目大幅增加,交通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9月23日,交通运输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新开工、复工项目必须进行严格的安全生产条件核查,切实加强安全质量管理,确保交通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通知强调,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齐、现场防护不达标、重大专项方案不审查、安全监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项目坚决不准开工,对特殊、复杂的工程应进行安全生产专项评估。对未严格执行上述要求的建设项目,一经发现,按照“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予以纠正。造成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通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始终保持忧患意识,克服疲劳厌战、麻痹懈怠思想,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各地要健全安全监管机构,明确领导分工,强化监管队伍建设,落实安全监管经费,完善配套法规标准,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积极做好交通建设工程防灾减灾工作,推动交通建设安全工作深入持久开展。

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百日督察专项行动督察结果显示,一些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威胁到一线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如公路隧道施工不进行地质超前预报和围岩变形监测,盲目掘进,对有毒有害气体不采取强制通风措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在施工现场和驻地生活区随意存放;大型移动模架、架桥机、大型起重设备以及避雷设施等未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就投入使用;水上施工临时用电违规现象普遍;重大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存在严重缺陷且未经审批。

通知要求各地认真做好百日督察总结,强化安全生产“自查、互查、督察”制度和体系建设,并做好标准化推广。同时按照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治理年”第三阶段工作,认真执行隐患公示、销号制度。

文章来源: 交通运输部 责任编辑: 钮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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