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 人事 政策解读 最新法规 部委通知 重要文件 投资政策 政法动态 社会民生 科教文卫 资源生态 经济 财经
时政快报: ·关于加强不合格奶制品销毁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  ·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  ·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  ·财政部等就第四季度保障民生工作安排等答记者问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  ·张政任新疆自治区主席助理 职权分工未透露  
首页>>政策信息>>政策动态>>部委通知 字号:
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8-10-24  发表评论>>

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适当减轻个人住房交易的税收负担,支持居民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房地产交易环节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首次购房证明由住房所在地县(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出具。

二、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三、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本通知自2008年11月1日起实施。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文章来源: 中国网 责任编辑: 钮东昊
[我要纠错] [收藏] [打印] [ ] [关闭]
网友留言 进入论坛>>
昵 称 匿名
留言须知 版权与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china.org.cn 电话: 86-10-88828000
京ICP证04008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