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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加大对“三农”投入和支持力度
十七届三中全会认为,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发展面临诸多挑战,农业基础仍然薄弱,最需要加强;农村发展仍然滞后,最需要扶持;农民增收仍然困难,最需要加快。实现这“三最”,除了明确目标、制订规划,还需要加大投入。
那么钱从哪里来?第一块是财政的钱,第二块是金融的钱,还包括整个社会的资金。关于增加国家财政对“三农”的投入,《决定》用了三个“大幅度”,这是从来没有的。三个“大幅度”指的是大幅度增加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大幅度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大幅度增加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的投入。一直到2020年,国家都会严格按照这个要求调整国民收入再分配格局和财政结构。
除了财政投入,还要加大金融的支持力度。我们对全国2000多农户进行的一项金融调查发现,真正能够从正规金融机构得到贷款的农户只占1/3,可以说,目前,农村金融是整个农村改革最薄弱的领域,农民贷款难是农民增收的重大制约因素。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决定》明确讲要综合采用财税杠杆和货币政策工具,通过定向实行税收减免和费用补贴,引导更多的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所有的金融机构都有积极支持农村改革发展的任务和责任。因为,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大量投入是长期性投入,光靠财政是不行的。
《决定》从制度层面入手,不仅着力于健全严格规范的土地管理制度、稳定和完善基本经营制度、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还强调要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特别对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化问题,《决定》也做出了政策导向。
据我们测算,到2020年,农村起码还有1亿农村剩余劳动力,农民需要向城镇非农产业转移,这是一个巨大的任务。《决定》明确了“三个方面”的政策导向即引导农民有序外出就业,鼓励农民就近转移就业,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特别是讲到要保障外出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基本的思路就是平等对待、一视同仁,农民工进城就业以后在医疗、子女就学、 公共卫生、住房租购、劳动就业等方面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权益,特别要扩大工伤、医疗、养老保险对农民工的覆盖面;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将尽快制定和实施,而且在城市稳定居住和就业的农民工,中小城市要放宽落户条件,要真正让这些农民工变为市民。
可以说,《决定》是一个保护农民权益的文件,是一个增加农民收入的文件,是一个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的文件。我们相信,有党的强农惠农政策,靠亿万农民不懈努力,我们农村的落后面貌一定会改变,我们亿万农民一定会过上幸福美好的新生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部长 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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