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 人事 政策解读 最新法规 部委通知 重要文件 投资政策 政法动态 社会民生 科教文卫 资源生态 经济 财经
时政快报: ·首位国防部发言人:中国军队需向世界说明自己  ·中央要求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突出实践特色  ·中国将在东北收购400万吨新稻作为国家临时存储  ·5年来检察机关对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7104件  ·最高检关于加强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中全会决定解读:"一个长久不变"和"两个转变"  
首页>>政策信息>>中国政策>>政法动态 字号:
高法负责人详解如何掌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8-10-27  发表评论>>

新华网北京10月26日电(记者邹声文 隋笑飞)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26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维护司法公正的情况时,就如何正确执行法律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作了详细说明。

王胜俊指出,要坚持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和适用法律一律平等的刑法原则,根据社会治安形势,从有利于减少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促进社会和谐出发,准确把握和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他表示,针对现阶段刑事犯罪高发态势,继续坚持依法“从严”惩治的一面,对那些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和毒品犯罪,集团犯罪的首要分子、累犯、教唆犯,坚决依法严惩。对于走私、集资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贪污贿赂、渎职等严重职务犯罪,以及民众反映强烈、严重危害民众生命健康的食品安全犯罪、伪劣农资犯罪、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犯罪,坚决贯彻依法从严惩处的方针,该重判的坚决依法重判,罪该判处死刑的,坚决判处死刑。

他指出,要从惩治腐败和维护稳定的高度,对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和其他职务犯罪,严格依法正确适用非监禁刑。

王胜俊表示,同时也要注意依法“从宽”处理的一面,对那些社会危害不大、主观恶性不深,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宽情节的,以及较轻犯罪的初犯、偶犯,依法从宽处理。宽严都要依法进行,宽严都要落实到位。切实做到审时度势,体现区别对待,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效果良好。

文章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钮东昊
[我要纠错] [收藏] [打印] [ ] [关闭]
网友留言 进入论坛>>
昵 称 匿名
留言须知 版权与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china.org.cn 电话: 86-10-88828000
京ICP证04008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