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 人事 政策解读 最新法规 部委通知 重要文件 投资政策 政法动态 社会民生 科教文卫 资源生态 经济 财经
时政快报: ·新闻出版总署将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面“体检”  ·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  ·李克强在首届中国西部国际合作论坛上的致辞  ·胡锦涛同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代表座谈发表重要讲话  ·中国妇女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秘书长名单  ·第十七次抽检液态奶结果均符合三聚氰胺管理规定  
首页>>政策信息>>政策动态>>部委通知 字号:
关于提高2009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8-10-28  发表评论>>

发改价格[2008]323号

关于提高2009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农业厅(局)、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分行: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大对种粮农民的支持力度,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决定从明年新粮上市起较大幅度提高2009年生产的小麦最低收购价水平。每50公斤白小麦(三等,下同)、红小麦、混合麦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87元、83元、83元,比2008年分别提高10元、11元、11元。稻谷最低收购价格也要较大幅度提高,具体水平另行公布。当前正值秋冬种季节,各地要做好宣传工作,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农 业 部  

国 家 粮 食 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九日 

文章来源: 中国网 责任编辑: 钮东昊
[我要纠错] [收藏] [打印] [ ] [关闭]
网友留言 进入论坛>>
昵 称 匿名
留言须知 版权与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china.org.cn 电话: 86-10-88828000
京ICP证04008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