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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刑事、行政三大诉讼法进入人大立法规划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8-10-30  发表评论>>

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了新一届常委会的五年立法规划,民事、刑事、行政三大诉讼法再次进入立法规划。

昨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了立法工作会议,就贯彻落实立法规划进行部署。根据立法规划,本届人大常委会确定的立法项目共64件,其中本届任期内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49件,研究起草、条件成熟时安排审议的法律草案15件。

49件一类立法项目中,属于对现行法律进行修改类的达29件,15件二类立法项目则均为拟制订的新法。

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召开五次会议,立法规划中的国家赔偿法修订、保险法修改、食品安全法、防震减灾法修改、行政强制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循环经济促进法、邮政法修改、社会保险法、刑法修正案等11部已经过上一届或者本届常委会审议。其中,食品安全法有望今年12月第四次审议后获得通过。

此外,对于修改商业银行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环境保护法等,制定能源法、机构编制法、户籍法、志愿服务法等,研究论证建立国家公职人员财产申报、社会信用、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法律制度等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表示这些立法项目由有关方面继续开展研究论证,视情况作出相应安排。

- 解读

1 红头文件不可诉有望解决

民事诉讼法在2007年已经经过了一次修改。而学界期待的"大修"有望在本届完成,民事诉讼法学者江伟携其博士孙邦清所作的民事诉讼法修改建议稿已经几易其稿,孙邦清分析,上次修法已就“申诉难”和“执行难”作出修改,此次进入立法规划应该是“大修”,他期待着修改能够指向解决“立案难”、“打官司难”、“地方保护主义”等问题。

刑事诉讼法修改草案在过去的5年中未曾露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此前接受本报采访时认为,由于律师法修订先行一步与酝酿修改的刑事诉讼法提前保持了“一致”,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必将尽早提上日程,陈卫东分析,刑事诉讼法修改中,关键的问题在于如何平衡的规制警察权。

不同于上述两部诉讼法修改的规划,行政诉讼法修改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时为二类立法项目,此次则进入一类。行政法学家应松年表示,立法机关早已有意修改该法,此次再次纳入立法规划,可能是各方面的共识已较多,他分析,修改有望从扩大受案范围、管辖权、行政诉讼可否调解等方面入手,比如多年来质疑较多的“红头文件”不可诉问题,或许有望获得解决。

2 民事立法向民法典迈进

此前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后,有分析人士指出,梁慧星和王利明两位著名民法学家进入该委员会,可能意味着本届人大在民事立法方面要有所突破。

根据立法规划,中国民法典之路上尚缺的两部法律均在列,分别为侵权责任法和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

但单行法的出台并不意味着民法典的形成,王利明此前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当前对民法典,当务之急还是分阶段、分步骤设计单行法的时期,这个时期完成了,才是进入到实质性的阶段,按照民法典的体系进行整合。

3 预算法修改监督公共财政

针对越来越多的人大代表提出修改预算的议案,立法规划再次将预算法修改纳入。

新一届全国人大在第一次会议时,即有3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要求修改预算法,代表针对当前预算法实行中缺乏可操作性,对预算的编制、审批、调整、监督等规定不能适应客观要求,对预算外资金缺乏应有的管理和监督,特别是缺乏加强人大审批监督的内容,要求修改该法。

还有30多名的代表提出,当前公共财政运行缺乏有效监督,对财政支出项目缺乏科学严格的绩效评价体系,要求制订公共财政法。

全国人大财经委建议,预算工委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协调法律修订中的不同意见,并充分吸收代表议案的意见和建议,尽早提请常委会审议。(记者杨华云)

文章来源: 新京报 责任编辑: 钮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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