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 人事 政策解读 最新法规 部委通知 重要文件 投资政策 政法动态 社会民生 科教文卫 资源生态 经济 财经
时政快报: ·国家发改委出台5项保障措施 1000亿投资全程监控  ·发改委:新增1000亿元投资将大量用于节能减排  ·经国务院同意部分央企调整 由146户调整为143户  ·稳定外贸出口形势 中国鼓励引导企业开拓新兴市场  ·国家发改委将出台两项帮扶措施解决地方资金困难  ·发改委:中央稳定经济保持增长的决心和信心坚定  
首页>>政策信息>>中国政策>>资源生态 字号:
国土部:将分类化解已形成的小产权房 严禁其发展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8-11-14  发表评论>>

  由于中国农地不能流转,小产权房一直被视为非法。关于已售小产权房的出路问题,一直为各界所关心。国土资源部副部长鹿心社今天公开表示,严禁小产权房进一步发展。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化解历史上形成的小产权房问题。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用地、宅基地或农地上建设起来的房屋。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也叫做乡产权房。

  “小产权”楼盘大多由村、镇开发,土地成本几近于无,且没有缴纳房地产开发相关的各项税费,因此成本较低,售价仅为同区域商品房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相比不断攀升的房价,这些价格低廉的“小产权”项目吸引了诸多购房者。据相关机构调研数据显示,二00七年北京在售“小产权”楼盘一度占据市场销售总量的五分之一左右。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鹿心社十三日接受中国政府网访谈时说,所谓的小产权房就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商品房。对于小产权房,第一,小产权房不符合国家的现行法律规定,不受法律保护。第二,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严禁小产权房进一步发展。第三,国土资源部要深入研究,分类分析,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来化解历史上形成的小产权房问题。(记者 阮煜琳)

文章来源: 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 钮东昊
[我要纠错] [收藏] [打印] [ ] [关闭]
网友留言 进入论坛>>
昵 称 匿名
留言须知 版权与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china.org.cn 电话: 86-10-88828000
京ICP证04008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