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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0号)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8-11-14  发表评论>>

  新华社北京11月14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4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已经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日

文章来源: 新华社 责任编辑: 钮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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