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 人事 政策解读 最新法规 部委通知 重要文件 投资政策 政法动态 社会民生 科教文卫 资源生态 经济 财经
时政快报: ·新闻出版总署倾听呼声 改进青少年文化环境建设  ·辽宁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  ·甘肃陇南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张文为陇南市副市长  ·国务委员刘延东在现代中国国际研讨会上发表演讲  ·国家工商总局:涉油违法案第三季度同比增两成  ·证监会强调强化对控股股东监管 规范"三会"运作  
首页>>政策信息>>政策动态>>政策解读 字号:
商务部就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8-11-21  发表评论>>

    问:既然反垄断法对申报材料的规定比较原则,那么在具体办理案件过程中,申报方如何才能知道自己提交的申报材料达到要求了?

    答:就这个问题,我想从三个方面来谈一谈。首先,为了增加审查工作的透明度,方便申报方准备申报材料,反垄断局正在加紧制定相关配套法律文件,将反垄断法第23条规定的内容进行细化。在该配套文件出台前,申报方可以参考商务部为实施《外国投资者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在网站上发布的申报指南,其中包含了比较具体的申报材料清单。其次,商务部对经营者集中案件实行申报前磋商制度。当申报方对申报存有疑问时,可以向反垄断局提出商谈或磋商申请,将所要讨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发给反垄断局。反垄断局收到申请后,对提出的问题进行研究,并将答复意见当面告知申报方。还有,申报方递交申报材料后,反垄断局要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告诉申报方需要补充的材料。收到补充材料后,如果反垄断局认为符合要求,即可予以立案。2008年9月10日,英博公司向商务部递交了申报材料,反垄断局审核时发现申报材料没有达到反垄断法第23条的要求,申报方于10月17日和10月23日先后提交了两次补充信息。

    问:您能谈一下商务部如何让申报人知道申报已经被受理了吗?

    答:由于经营者集中审查工作的特性及其对市场的影响,反垄断法没有要求审查机构对受理的案件发出立案通知并予以公告。实际工作中,一旦申报材料符合要求,反垄断局会以适当的方式包括采取口头通知的方式告知申报方。

    问:立案受理后,商务部如何对案件进行审查,您能介绍一下吗?

    答: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商务部经营者集中审查工作分两阶段进行:一是为期30天的初步审查阶段,二是为期90天的进一步审查,必要时后者还可延长60天。初步审查阶段从正式立案受理之日起开始启动,30天届满前,商务部做出是否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经营者,商务部做出审查决定前,经营者不得实施集中。以英博公司收购AB公司案为例,商务部在立案后对申报材料进行了认真研究,多次召开座谈会、研讨会和听证会,征求政府有关部门、相关地方政府、啤酒行业协会、国内主要啤酒厂商、啤酒原料生产企业以及啤酒产品销售商的意见和建议。商务部之所以能顺利完成此案审查工作,主要是在立案前就开始对核心问题进行认真研究,与交易双方进行充分沟通,在决定做出之前找到有效消除影响竞争的解决方案。

    问:请介绍一下商务部从哪些方面对经营者集中案件进行审查。

    答:根据反垄断法第27条,商务部对经营者集中案件进行审查时,主要考虑如下因素:(一)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及其对市场的控制力;(二)相关市场的市场集中度;(三)经营者集中对市场进入、技术进步的影响;(四)经营者集中对消费者和其他有关经营者的影响;(五)经营者集中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为应当考虑的影响市场竞争的其他因素。就英博公司收购AB公司案而言,商务部对上述各方面进行了全面审查,并从地域市场、产品市场和竞争格局进行了重点审查。由于审查结果表明,此项并购没有对中国啤酒市场产生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商务部决定不予禁止,但是为了防止并购后可能导致有损竞争的结构出现,商务部附加了必要的限制性条件。

文章来源: 中国网 责任编辑: 钮东昊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我要纠错] [收藏] [打印] [ ] [关闭]
网友留言 进入论坛>>
昵 称 匿名
留言须知 版权与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china.org.cn 电话: 86-10-88828000
京ICP证04008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