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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公安如何应急?
公安部交管局解读《高速公路交通应急管理程序规定》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高速公路已遍布大中城市。据权威统计,我国70%以上的客流、物流都是通过高速公路来周转的。
作为交通主动脉的高速公路,如果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如何应急?如果发生冰、雪等恶劣天气怎样处理?为了加强高速公路交通应急管理,更好地处理高速公路上的突发事件,公安部近日发布了《高速公路交通应急管理程序规定》。12月9日,记者请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详细解读了该规定。
建立统一指挥的高速公路交通应急机制
鹅毛大雪漫天飞舞,蜿蜒的车流困在原地……今年年初的冰雪灾害事故,成为公众挥之不去的梦魇。
“极端恶劣天气是这次事故的主因,但是当时没有一套规范统一、行之有效的指挥机制,也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冰雪灾害事故处理的时间。”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从这次冰雪灾害事故结束之后,他们就开始酝酿制定一套高速公路交通应急管理的办法。
规定明确指出,各级公安机关要完善高速公路交通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建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协调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高速公路交通应急管理机制。
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建立高速公路分级应急响应机制。要在本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卫生、安全监管、气象等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医疗急救、抢险救援等单位,联合建立高速公路交通应急管理预警机制和协作机制。
“预警机制和协作机制非常重要,应对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光靠公安机关一家显然不行,必须要和交通运输、卫生、气象等部门密切配合。”这位负责人解释说。
按轻重缓急规定四级应急响应级别
高速公路发生突发事件,有关部门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必须按照轻重缓急,分级别处置。
根据道路交通中断造成车辆滞留的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该规定首次将高速公路交通应急响应从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应急响应级别。
对道路交通中断24小时以上,造成车辆滞留严重影响相邻3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高速公路通行的为一级响应,由公安部负责指挥、协调省级公安机关进行处置;道路交通中断24小时以上,造成车辆滞留涉及相邻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高速公路通行的为二级响应,由发生地省级公安机关联合被影响地省级公安机关指挥、协调处置工作;道路交通中断24小时以上,造成车辆滞留影响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相邻3个以上地市辖区高速公路通行的为三级响应,由省级公安机关指挥、协调地市级公安机关进行处置;道路交通中断12小时以上,造成车辆滞留影响两个以上地市辖区内高速公路通行的为四级响应,由发生地地市级公安机关联合被影响地公安机关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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