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 人事 政策解读 最新法规 部委通知 重要文件 投资政策 政法动态 社会民生 科教文卫 资源生态 经济 财经
时政快报: ·个税收入50%来自工薪阶层 财政部解费用扣除标准  ·陈晓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农业增长农民增收  ·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终止冀纯堂的市人大代表资格  ·湖南洪江市市长杨秀涛涉嫌严重违纪被“双规”  ·中央候补委员、湖北副省长汤涛任山西组织部长  ·六部委联合出台意见规范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  
首页>>政策信息>>中国政策>>政法动态 字号:
公安部部署开展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集中整治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9-06-22  发表评论>>

为切实解决套牌假牌等涉牌涉证违法问题,保护群众合法权益,2009年6月20日起至8月底,公安部交管局部署在全国开展为期70天的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

随着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和全国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增长,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号牌、驾驶证等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问题日趋突出,群众反映强烈。从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看,主要包括伪造或者变造机动车号牌和驾驶证、挪用机动车号牌等套牌假牌行为以及无牌无证、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等行为。使用套牌假牌的车辆,长期偷逃国家税费,任意违反道路交通法规,交通肇事逃逸后难以侦破,为盗抢、走私或者报废车辆提供伪装,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近年来,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始终将打击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做为一项重要工作,持续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

在此次整治行动中,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以城市道路、高速公路、国省道为重点,集中查处套牌假牌、挪用号牌、无牌无证、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务求取得明显整治成效,使套牌假牌等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因车辆被套牌产生的群众报警和投诉数量明显减少,因无证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整治期间,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重点采取五项措施:一是广泛开展宣传。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和驾驶套牌假牌机动车的危害性。通过警营开放等活动,为群众提供举报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的途径,让广大群众了解查处套牌假牌等违法行为的执法装备、手段和整治成果。在整治期间,将对套牌假牌违法典型案例进行曝光。二是组织开展统一行动。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针对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突出的问题,定期组织开展集中整治统一行动。相邻省、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开展协作配合,组织区域性的统一整治行动,打击跨省、跨市套牌假牌违法行为。三是加大科技应用。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充分利用机动车查缉布控系统,加强对套牌假牌机动车信息的录入、查询、比对。广泛运用交通技术监控、城际和公路卡口、车载查询终端、无线警务通等科技系统,对套牌假牌嫌疑机动车号牌进行自动识别、比对,及时发现嫌疑线索。四是完善查询手段。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托全国套牌假牌机动车信息协查通报系统,强化信息协查通报;同时,各地将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保障跨省套牌假牌机动车信息及时、快速查询。五是开展源头治理和服务。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重点对停车场、二手车交易市场、汽车修理厂、报废车回收企业等场所加强检查,发现、查处套牌假牌、无牌无证车辆,并将查处的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信息转递到违法行为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车管所,抄告所在单位。同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与治安、刑侦、工商等部门协调配合,从源头上查处和取缔制造、贩卖假牌假证窝点,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在整治工作中,为避免车辆被误查,对经调查确属被套牌机动车的,经当事人申请,可以临时换发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对经核实确属因机动车被套牌产生的交通违法信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及时消除。

此次专项整治特别强调宣传教育先行,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特别是促使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人自觉纠正违法行为;对农村地区机动车无牌无证问题,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以宣传劝导为主,动员农村群众主动办牌办证。同时,将采取上门服务、现场办公等形式,为群众办理机动车登记提供便利。

文章来源: 中国网 责任编辑: 钮东昊
[我要纠错] [收藏] [打印] [ ] [关闭]
网友留言 进入论坛>>
昵 称 匿名
留言须知 版权与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china.org.cn 电话: 86-10-88828000
京ICP证04008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