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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部门联手开展打击生产销售假药专项整治行动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9-10-24  发表评论>>

新华网北京10月23日电(记者刘奕湛、黄小希)针对当前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药品广告及通过寄递渠道销售假药的问题,卫生部等13个部门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1年的专项整治行动。

23日,卫生部、工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京召开打击生产销售假药部际协调联席会议,各部门对全国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药品广告及通过寄递渠道销售假药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动员和部署。

卫生部部长陈竺说,要突出重点地抓好整治工作,对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实现对互联网等媒体、广告公司、邮政快递公司、医疗机构和商业银行监管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陈竺说,要采取多种形式教育公众进一步提高对假药危害性的认识,积极引导公众到合法渠道看病就医和购买药品。

工信部副部长奚国华说,加强网上有关药品信息的监测,并依据相关部门的研判意见,及时清理、整顿和关停一批发布违法医疗、药品广告信息的网站。对影响恶劣、逃避打击进行假劣药品销售的违法网站,除关闭网站外,还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执法处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邵明立说,被调查处理的互联网宣传销售假药的信息,将在药监局官网上的“曝光台”栏目中予以集中曝光,动员全社会对违法行为进行监督。

他说,对社会影响恶劣的药品违法广告,一经发现要立即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暂停该药品在辖区内的销售,责令违法发布药品广告的企业在当地相应的媒体发布更正启事。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闫正斌说,今年7月份以来,公安部门已破获安徽省亳州市“7.19”生产、销售假药案、江苏省睢宁县销售假药案等9起大要案件,抓获犯罪分子60余名。

据了解,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是强化各环节的监管职能,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药的违法犯罪活动,规范药品生产、宣传和销售秩序的必然要求,对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文章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钮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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