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 人事 政策解读 最新法规 部委通知 重要文件 投资政策 政法动态 社会民生 科教文卫 资源生态 经济 财经
时政快报: ·外交部提醒在越南及拟赴越的中国公民防范甲流  ·温家宝参观中国科学院建院60周年展并听取汇报  ·吴邦国会见澳大利亚参议长霍格  ·十一世班禅接受新一届藏传佛教高级学衔获得者朝拜  ·工信部:截至9月末我国互联网用户已达3.6亿  ·公安部出台新规进一步便利内地居民赴香港探亲  
首页>>政策信息>>时政快报 字号:
最高法就审理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司法解释征求意见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9-11-02  发表评论>>

中新社北京十一月二日电 二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中国法院网、法制网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以来,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对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产生了积极影响。条例赋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于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已有相当数量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由于案件类型较新,面临许多法律适用问题,亟需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司法解释予以指导和规范。各级人民法院、各级行政机关乃至社会各界对此也广为期盼。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审判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起草了这部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

据悉,司法解释稿主要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的受案范围、当事人资格、特殊的证据规则、不予公开范围的司法认定、政府信息公开与适用档案法的关系、裁判方式、针对公共企事业单位诉讼的参照适用等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将在对社会各界意见进行认真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司法解释稿进行修改完善,

在本次公开征求意见之前,最高人民法院已通过多种形式征求了地方法院、立法机关、行政机关以及专家学者的意见。

文章来源: 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 钮东昊
[我要纠错] [收藏] [打印] [ ] [关闭]
网友留言 进入论坛>>
用户名 密码
留言须知 版权与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china.org.cn 电话: 86-10-88828000
京ICP证04008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