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 人事 政策解读 最新法规 部委通知 重要文件 投资政策 政法动态 社会民生 科教文卫 资源生态 经济 财经
时政快报: ·审计署未来两年内将全面审计扩大内需项目项目  ·治疗网瘾拟禁体罚封闭 6情形应求助精神卫生机构  ·教育部副部长:下一步将深化考试评价制度改革  ·工信部官员:中国资源支撑不了西式生活方式  ·卫生部回应北大医院被指非法行医治死教授事件  ·银监会:密切监控房地产开发贷款  
首页>>政策信息>>时政快报 字号:
证监会发布《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行为准则》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9-11-04  发表评论>>

中新网北京11月4日电 (周锐) 中国证监会11月4日发布《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行为准则》,要求证监会工作人员勤勉尽责、公正廉洁、保守秘密,并依法接受监督。《准则》要求,证监会工作人员不得在监管对象以及其他营利性组织兼任职务,离职后不得于回避期内在监管对象中任职。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准则》将原有《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守则》16条内容扩展为33条,并以证监会发文的形式对外公布,更加有利于接受社会监督。而为保证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准则》,还专门增加了“监督”一章。

根据《准则》,若证监会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准则行为,知情人可以向工作人员所在单位或者上级单位举报或投诉。中国证监会有关单位或部门接到举报或投诉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准则》要求,证监会工作人员不得泄露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不得泄露工作中所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编造或者传播虚假信息,不得进行信息误导。

根据《准则》,工作人员不得在监管对象以及其他营利性组织兼任职务;未经批准,不得在社团等非营利性组织兼任职务,经批准兼任职务的,不得领取兼职报酬。而工作人员离职后,必须在回避期后,才能前往监管对象中任职。

文章来源: 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 钮东昊
[我要纠错] [收藏] [打印] [ ] [关闭]
网友留言 进入论坛>>
用户名 密码
留言须知 版权与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china.org.cn 电话: 86-10-88828000
京ICP证04008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