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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如何理解“医药分开”?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9-04-09  发表评论>>
    我国长期以来实行公立医院通过在药品批发价基础上加成15-20%来补偿和补充自身运行和发展的政策。医院和医生可以通过开药获取利益,而且药价越高,实际加成额度越高,获利越多。这是当前社会环境下造成群众看病贵的重要原因之一,必须彻底改革。推行“医药分开”,就是要改革医药补医机制,从体制机制上切断医院与药品销售之间的利益联系,解决医生多开药、开贵药的问题,促进药品合理使用,切实降低群众用药负担。此次医改方案明确了“医药分开”的改革方向,确定2009年起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对于公立医院,逐步改革或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明确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积极探索医药分开的多种有效途径。目前一些地方的探索主要有医药收支分开核算、药房托管、剥离医院门诊药房等。
文章来源: 中国网 责任编辑: 钮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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