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在安徽淮北市街头一群身着服务员制服的年轻人,他们举着毛主席像,一边走一边散发着传单。本以为他们是建党节前夕宣传革命事迹和爱国主义精神的志愿者,但当传单发到手里才知道,原来这是一家饭店正打着“主席食谱”的名号大做宣传。(来源:6月16日人民网)
毛泽东做为新中国的缔造者,深为亿万中国人民爱戴和敬仰。然而,时下一些无良商家竟然大肆利用领袖的形象或名字为其商品进行宣传和包装,不能不让人感到极度愤慨!
这家饭店开张之际,高举毛泽东的头像上街游行,美其名曰庆祝建党节、纪念毛泽东,其宣传单子上却印制着该饭店的开张菜肴。表面上看这家饭店很爱国,很热爱领袖毛泽东,骨子里却是为了自己开张后的经营收益,为了自己的生意兴隆,为了赚它个盆满钵溢。
本来饭店做为商业经营者,有权也很有必要进行广告宣传以增加知名度,从而创造出良好的经济收入。只要采取的手段正当合法本无可厚非,然而,这家饭店却动起了歪脑筋,不惜亵渎着领袖的头像,来达成自己的私利。又如何不让人愤慨,又怎能不让人痛心?
类似的利用或者通过亵渎毛泽东形象的事例还有很多。前一段时间,在革命圣地井岗山就公然发生着,利用毛泽东铜像“忽悠”消费者,让游客出于对领袖的敬仰,变相强制购买“纪念品”、香火一事,那一柱“领袖香”竟然卖到100元不等。今年3月份,青岛市一家饭店竟然推出了“毛泽东红烧肉”来招揽顾客;某地区某商店为销售麻将桌,竟然不惜高薪聘请形象演员,扮成毛泽东和顾客打麻将等等。这哪一宗不是在利用领袖权威抬高自己的商品知名度?哪一宗没有亵渎伟人的形象?
在现今社会屡屡出现亵渎领袖之事,一方面说明个别无良商家被金钱蒙昧了自己的良知,为了所谓的经营收入,不惜违反社会正义道德,甚至不惜触犯法律。另一方面又说明,我们的相关职能部门对此类似无良行为失之以软、失之以宽,打击惩处不力,法律法规成了摆设。
而要制止此种利用领袖形象牟利行为再次发生,只能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要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道德观、荣辱观教育,加强法制宣传上,使商家们在合乎道德和法律规范的范畴内进行商业行为。二是要严格依法禁止和取缔此类行为,执法要严,违法要纠,大力查处类似违法行为,妥善维护领袖的权威和形象。
网友:毕晓哲 (本文只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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