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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作——党的十六大以来信访工作成就综述

化解矛盾 信访在和谐中回稳
河南省固始县实行县级领导每日信访接待制度,每天都有一名县领导坐镇信访局接待群众。前不久,县轴承厂30多名职工因养老金、医疗保险等问题到县里上访。县委书记郭永昌亲自召开信访听证会,请县有关部门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和厂职工代表参加,现场解决了职工反映的问题。这是近年来各级领导重视信访工作、认真解决信访问题的一个缩影。
党的十六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各部门和全国信访战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全力破解信访难题,推动信访形势发生了积极可喜的变化,实现了全国信访总量、集体上访量、非正常上访量、群体性事件发生量持续下降,信访秩序明显好转的良好局面。
中央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摆上了更加突出的位置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和关心信访工作。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听取汇报,对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亲力亲为,率先垂范,对信访工作的批示和指示多达600多件次。这些重要批示和指示,系统回答和解决了新形势下信访工作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
各地各部门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摆上了突出位置。北京、天津、黑龙江、上海、浙江、山东、湖北、广东、新疆等地主要领导同志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带头履行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重要信访事项亲自包案推动解决;分管领导站位一线抓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其他领导成员“一岗双责”,按照分工抓好分管方面的信访工作,推动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河北、江苏、安徽、陕西、青海等地采取“走下去”督查、“请上来”约谈等形式,对信访工作薄弱、矛盾纠纷突出的地区和部门进行督导;吉林、河南、四川、宁夏等地对重大疑难复杂信访案件进行挂牌督办;中央政法委和公安部、最高检、最高法以“四个弄清”为标准督导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内蒙古、辽宁、山东等地将信访工作情况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严格责任追究,有力地推动了本地区本部门信访工作的深入开展。
抓思路创新:信访工作在发展中实现了新的突破
认识的高度决定工作的力度,思路决定出路和工作的成效。要开创信访工作新局面,首先要探索工作新思路。面对复杂严峻的信访形势,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信访工作的定位,即: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的重要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更加丰富了新时期信访工作内涵,夯实了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思想理论基础。
各地各部门深刻把握社会转型期人民内部矛盾多发、早发的阶段性特征,以理念创新推动工作创新,自觉地把信访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中去思考,放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去推进,使信访工作的过程成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为民宗旨的过程。河南省突破“就信访抓信访”的惯性思维,跳出信访抓信访,通过抓源头,着力减少矛盾;抓疏导,着力缓解矛盾;抓结果,着力解决矛盾,信访工作实现了“四个转变”,即:变“等访”为“下访”,增强了工作的主动性;变“事后处理”为“事前预防”,强化了工作的前瞻性;变“堵截”为“疏导”,防止和减少了信访问题;变“一时息事”为“彻底解决”,有效化解了大量的信访问题,有力维护了群众的根本利益。
全国信访系统坚持“热情、依法、负责、奉献”,深入分析信访问题产生原因,探索和把握信访工作规律,督导检查工作责任的落实,大力推动解决信访问题,全系统信访工作效率和信访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高,实现了工作着力点的“三个转移”,即:由对办信接访情况的简单反映,向综合分析并提供决策建议上转移;由对信访事项的转办交办,向督导检查并促进问题解决上转移;由被动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向预测、防范并及时协调化解上转移,形成了“围绕大局抓信访、抓好信访促和谐”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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