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十年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吹响了波澜壮阔的中国改革开放事业的号角;三十年后,即将召开的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在总结改革开放三十年伟大经验的基础上,又将对继续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做出全面部署。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革从农村发端,而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进一步推进改革大业又从农村起步。这既是历史的巧合,也充分昭示了农业和农村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反映了党中央对于广大农民利益的深切关注。
三十年的改革开放给广大农村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以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核心的农村改革极大地解放了农业生产力,广大农民的生活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也为其它各项改革的推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在总结成就的时候,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中国农村的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平台期”,深层次困扰中国农村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依旧十分突出:现有的农村土地制度不利于农民对自己最重要的生产资料进行合理利用,制约了农业生产的集约化发展,而因为各种工业化、城市化发展产生的征地过程中侵害农民权益的事件却屡有发生;农村的金融体制滞后,导致农民创业难、发展难,农业合作社发展缓慢;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业落后,乡镇机构改革还没有完全突破,村级经济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只进行了一半,公共财政对农村社会事业的支持力度有限,广大农民享受到的各项公共服务、社会福利和城市居民还有很大的差距。以刚刚过去的2007年为例,尽管这年农村居民的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为9.5%,为1985年以来增幅最高的一年,但城乡居民的实际收入比也扩大到3.3301,绝对差距达到9646元,也是改革开放以来差距最大的一年。这两个“第一”反映了农业生产在整个产业结构中的相对弱势地位没有根本改变,提高农民收入、加速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缩小城乡差距的工作依旧任重道远。
制约农村发展的核心在体制,进一步深化改革的突破口也在体制。当前,深化农村改革需要突破的体制障碍主要在于:农村的基本经营体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制和基层民主体制。
以家庭联产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对于解放农业生产力,稳定农村社会秩序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我们要坚定不移地予以长期坚持。因为土地是农民最宝贵的生产资料,是农民的立身之本。2002年,国家出台了《农村土地承包法》,以法律的形式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农村土地使用权。下一步,我们要在尊重农民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这一重大突破对于打破一家一户式的小农经济模式,发展具有一定规模的现代农业,从而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增强农业的抗风险能力、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都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
目前的城乡差距不仅在显形的经济收入上,更体现在隐性的公共服务水平上。落后的农村社会管理和较低的农村社会公共服务水平已经成为制约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瓶颈,成为制约农民综合素质提高的关键。我们要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统筹城乡公共资源分配,扩大公共财政在农村的覆盖范围和领域。解决乡镇和村级体制改革之后,农村社会管理无人管、管不好、管不了的落后局面。我们要继续推进乡镇政府机构改革任务,在改革中注意着力增强基层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扩大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试点,建立可持续的农村公共服务建设的专项资金。
农村改革的主体是农民,改革的最终成效也要依靠农民来检验。在改革中,我们要充分听取农民的意见和建议,满足农民的实际需要。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农村的基层民主建设,把农村的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和政治民主的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调动亿万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目前,农村的基层民主建设还存在很多难点,如“乡政”和“村治”之间的矛盾还比较突出,广大农民政治参与的积极性还不高,参政议政的能力还比较有限,村委会的选举还不完全规范,村民议事制度和村务公开制度没有普及建立起来等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的发展。
总之,中国是一个农业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国家,中国的问题说到底是农民的问题。在革命战争时期,谁了解农民,赢得了农民的支持,谁就能取得政权;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只有农村获得了全面的发展,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本质目标才能真正实现。民以食为天,国以农为本。没有农业的发展,国家的粮食安全就没有保障;没有农民的富裕,就不会有中国真正的富强;农民的利益得不到保障,社会稳定与和谐就始终是无本之木。当前,推动农村的全面发展和进步,已经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关键步骤。明白了这一点,我们就不难理解在国际经济形势充满危机的情况下,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为何仍将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列为首要议题。
以胡锦涛总书记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始终把农业的发展当作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从情感上亲农,从行动上重农,从政策上扶农。“群众利益无小事”,农民是中国最大的社会群体,在新一届中央领导心中,农民的事最大,农民的利益最重。从党的十六大首次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理念,到十七届三中全会对于农村改革的全面推进,新一届中央领导在农村发展这个战略问题上,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逐渐提出和形成了一整套新的发展理念:即按照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新思路,从统筹城乡发展的高度来看待农业和农村发展,把对农业生产的关注和对农民增收的关注结合起来、和对农民合法权益的保护结合起来。我们相信,在这这一科学发展理念的指导下,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所做出的关于农村发展改革的重大决定,一定能有力地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增收,加速城乡协调发展的历史进程,开启中国农村改革发展的新篇章。(作者:万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