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和党费补助等途径,形成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村干部报酬和养老保险、党员干部培训资金保障机制。这字里行间告诉我们,在统筹城乡发展中,要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党建资金保障机制。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前提,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条件,是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的组成部分,也是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具体体现。城乡一体的党建资金保障机制的基本内涵应该是:
一、建立健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资金保障机制,破解“活动场所”难题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工作的基础。以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健全党组织为保证、三级联创活动为载体,把党组织建设成为推动科学发展、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领导核心。全会还指出,抓紧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两年内覆盖全部行政村。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心在基层,关键是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对此,党中央高度重视,决定采取由地方财政投入为主、中央财政适当补助和党费予以支持的办法,抓紧解决部分村级组织无活动场所的问题。2006年初,中央组织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就此联合发出了《关于抓紧解决部分村级组织无活动场所问题的通知》。中央财政和中央党费在2006、2007两年共拿出17.5 亿元, 地方配套31亿多元, 总计48亿多元, 用于解决农村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问题,新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10万个。这些措施的到位,为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打下了重要基础,也为切实加强农村平安建设提供了重要保证。
但是,问题还远远没有解决。目前村干部普遍感到压力较大的是财政对村级转移支付偏低。目前的转移支付标准只够保障村干部基本工资,有些村甚至还有缺口,有的村即使稍有剩余,往往也只能应付报刊费、会议费、电话费等几项硬性开支。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没有集体经济收入和争取不到上级部门扶持的村来说,要举办公益事业,要达到“有一间活动室、有一套电教设备、有一批书报学习材料、有一个宣传栏”的“四有”标准化活动场所建设,几乎是一句空话。因此在增加的财政支农资金中,应该适当调整加大用于村级公共事业性建设的转移支付力度和比例。各级党委、政府要千方百计筹集资金,为建设活动场所项目提供保障。要根据各地的建筑难度、建设成本,确定不同的补助比例,使活动场所“有人建、有人管、有特色”,切实发挥作用。要按照“省规划、市统筹、县主管、乡落实、村受益”的原则,政府各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在建立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资金保障机制方面,不仅注意财政转移支付,还要注意党费的运用。目前全国党费的数量不少,完全有条件补助农村党建活动。现在的问题是,城里党员活动条件优越,各种展览、书籍和会议都有党费支出。而农村支部活动的条件很差。可以通过城乡基层单位的结对,用党费补助的方式,为农村党基层组织活动提供必要的帮助。
二、建立健全村干部报酬稳定增长机制,破解“村干酬低”难题。
基层政权作为我国政权运转体系的基石,农村基层干部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村干部是促进农民增收、建设现代农业、维护农村稳定、做好农村工作的重要骨干力量。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村干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以制度保障村干部待遇,对激发村干部活力、巩固基层政权、推进基层反腐倡廉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针对村干部报酬偏低、标准不统一、发放不到位甚至长期拖欠的问题, 要根据农村经济发展实际, 对村干部报酬实行稳定增长机制,即“三定三确保”:一是定基本报酬标准, 确保村干部收入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水平。推行结构报酬制度, 村干部报酬由基本报酬和绩效报酬构成, 绩效报酬由乡镇根据村级经济状况和村干部工作绩效确定。二是定村干部报酬正常增长制度, 确保村干部收入与农村经济增长同步。村干部收入参照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的增长情况,按村干部任职时间和职务, 每年适当提高报酬标准。同时, 每年在新增村集体经济纯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奖励村干部。三是定村干部报酬发放方式, 确保报酬按时发放到位。建立村干部报酬统筹、统发制度, 村干部报酬由乡镇统一发放, 确保报酬按时足额发放。对拖欠村干部报酬、经济困难的村, 采取财政转移支付的形式解决。
三、建立健全村干部养老保险资金保障机制, 破解“老而无保”难题
解决“老有所养”问题是当前村干部反映最强烈的焦点问题。近年来,一些地方在解决村干部“老有所养”问题上,采取“县级财政支撑,个人自愿参保”的养老保险模式,按照“政府补一点、乡镇挤一点、个人出一点”的办法,参照个体工商户标准为村干部办理养老保险,并实行“一人一卡、一人一户、县级统筹、专户管理”,对不符合办理养老保险规定的在职村干部,正常离任时给予一次性补助或定期补助。现任村干部医疗保险纳入新型合作医疗,在职村干部的保险金由村集体统一支付,较好解决了村干部的后顾之忧。
建立村干部养老保险资金保障机制,一是推行村干部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养老保险费(含补缴部分)由市、县区、乡镇、个人按比例负担。经济条件较好的村, 鼓励其他村干部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费由村集体和个人共同承担。二是建立离任村干部一次性补助制度。对超过规定年龄、不能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其他村干部, 在其离任时给予适当经济补偿。补助经费由市、县区、乡镇按比例负担, 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三是建立农村老干部、老党员、老劳模定额生活补贴制度。农村“三老”生活补贴由市、县区、乡镇按比例负担,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不增加村级负担。四是建立农村贫困党员干部扶贫解困和结对帮扶制度。对生活困难的基层干部,实施困难救助,采取“政府拿一点、党费挤一点、党员捐一点、社会筹一点”的办法,县级财政每年预算一定经费建立基层干部救济基金和风险补偿金,对生活特别困难的基层干部给予适当经济补助,对基层干部因公遭到非法打击报复的,给予法律援助。深入实施党内关怀工程,对基层干部实行生活补助、困难救助、人文关怀,体现组织关爱。
四、建立健全农村党员干部培训资金保障机制,破解“教育滞后”难题
农村基层干部是团结带领群众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的骨干力量。他们的素质状况对农村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都起着关键作用,在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方面产生巨大的影响。面对新形势、新要求, 只有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培训, 一支思想观念新、工作能力强、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才能够适应当前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要求。
但是,目前农村干部教育培训的基础性工作还比较薄弱,资金保障机制尚未建立起来。不仅教材建设乏力,而且农村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建设滞后,在解决学员食宿等问题上还有较大困难, 农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存在“难培训、培训难”情况。
鉴于当前农村发展远远落后于城市的现实,农村干部教育的发展战略有必要向农村地区倾斜。在发展政策、资金投入上要改变城乡比例结构。
第一,政府应成为农村党员干部培训的投资主体, 财政资金应该为农村党员干部培训开路。对于不发达的地区来说,则应主要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以增强中西部地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培训能力。
第二,建立以投向乡镇党校为重点的资金投入机制。可设立农村党员干部培训专项资金,重点投向培训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村干部教育提供公共产品。
第三,建立以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素质为核心, 以发展农村党员干部教育为重点, 以针对农村党员干部的各种专业培训为依托的教育培训机制。
正如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所指出的,整合培训资源,广泛培训农村基层干部,增强他们带领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本领。扎实推进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两年内实现全国乡村网络基本覆盖。(李海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