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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大代表马俊镠:我是一个爱较真儿的人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7-08-17  发表评论>>

每次见到马俊镠,她的脸上总是带着笑容。这种自信和乐观,让她从书记员成长为主诉检察官,使她战胜癌症创造业绩,走上基层检察院的领导岗位,当选为党的十七大代表。今年8月中旬,她被湖北省检察院授予该省“十佳检察官”称号。

“凡事爱较真儿”

马俊镠的同事都说她好强,她自己也说她是个“凡事爱较真儿的人”。

1988年,马俊镠从荆州市广播电视大学法律专业毕业,下定决心从事政法工作。可穿上高跟鞋也只有1.55米的她,虽然在相关部门招考中三次入围,终难如愿。不服输的马俊镠又参加当年湖北省统一招干考试,最终以原江陵县(荆州区前身)第一名的成绩,跨进了检察院的大门。这一干,就是19年。

19年来,马俊镠先后在公诉科、办公室、反贪局、预防科、法律政策研究室等部门工作。在办公室,她从事的统计工作质量连年领先,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被任命为调研科副科长;在政治处,她撰写的《检察院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十条意见》被区委书记批示,送“四大家”领导传阅;在研究室和预防科,她带领干警把工作开展得红红火火,在荆州市各基层检察院稳居第一;在公诉科,她是湖北省第一批通过考试取得“主诉检察官”资格的,办案准确率100%。

过硬的成绩为她赢得了诸多荣誉:2004年2月,她被湖北省检察院评为“先进检察官”;2005年10月,被湖北省检察院、省妇联联合表彰为首届“湖北十佳女检察官暨三八红旗手”;2006年2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她“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

“忘不了被告人家属为我撑起雨伞的那一幕”

“用我们公正文明、规范执法的实际行动,让群众相信法律、服从法律,是我们的本分”,荆州区检察院的干警至今记得马俊镠的这句“名言”。

2001年夏天,已经是主诉检察官的马俊镠承办了一起4名犯罪嫌疑人贪污17万元人民币的案件。案件审查期间,两名被告人的亲属多次通过熟人找到她,希望能“放一马”。马俊镠从法律规定等方面耐心对他们解释,并最终依法将4名被告人全部送上法庭。庭审时,马俊镠指出其中两名被告人在检察机关首次传讯时,坦白交代犯罪事实,应认定为自首,从轻处理。法庭最终采纳了这一建议。

庭审结束后,被告人的亲属找到马俊镠,“误会你了,我们以为找人说情你不买账,没想到对我们有利的地方你都想到了”。当时天降大雨,被告人亲属邀请她共进午餐,被马俊镠谢绝。他们只好为她撑起雨伞,一直送回检察院。

文章来源: 检察日报 责任编辑: 钮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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