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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大代表选举方案解读:代表候选人要公示
中国网 | 时间: 2007-01-16  | 文章来源: 廉政瞭望

党的十七大确定在2007年下半年召开。2006年11月12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党的十七大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这个通知实际上就是党的十七大代表的选举方案。选举方案紧紧围绕“发扬党内民主,走群众路线”这个主旋律而体现出来的若干新举措令人瞩目,主要有四大亮点给人以新风扑面之感。

亮点一:党代表人数增加

根据有关方面公布的数字,十七大代表的总人数将比十六大增加100人,达到2220名。从十二大以来,中共党代会的代表人数在逐届增加,增加最多的一次是十三大,比十二大增加391人。十七大之所以要增加100个代表名额,主要是基于以下两点考虑:一是因为十六大以来中共党员人数增加了600万人。党员总数增加了,代表相应增加是很自然的。

第二点考虑是,适当照顾在工作和生产一线的普通党员。连续52届党代会的代表中,领导干部都占70%以上。党代表和人大代表中领导干部占多数,一直是民间和学术界议论颇多的话题。通知指出。除中央直属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维持不变外,其他选举单位中生产和工作一线代表的比例,一般比十六大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这一规定充分说明了,扩大党内民主,走群众路线是十七大代表选举的一项重要指导方针。

亮点二:扩大差额选举比例

关于党代表的差额选举比例,通知规定“从原来的10%扩大到15%”。这是党的十七大代表选举工作中的一个最大亮点,创下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代表差额选举比例之新高。

扩大差额选举的比例,有利于党员选择权的落实。在候选人的确定上,虽未实行党员公开竞选,但已开始探索避免由少数几个人关起门来定人头的老框框。候选人的产生过程中,有更多的力量施加影响,这为候选人的产生增加了变量。所有这些举措,都使代表选举走向民主化与公开化。

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党代表选举规则的变化,只是推动党内民主化的一个组成部分。从现在起至十七大正式召开,还有一段较长时间,这期间很可能中央还会有其他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的新举措出台。地方各级党组织要深刻领会中央通过选举通知体现出的扩大党内民主的深意,从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差额选举真正体现出优胜劣汰的民意选择。

亮点三:向民主党派通气

经济工作、政府工作以及社会工作向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并听取意见,这是我们党和政府的老传统。这次,提出“省区市在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之前,要向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并听取意见”。中共党内选举代表,须和民主党派通气,这在历史上也是首次。

中共是长期执政的党,是中国的领导核心,党的事务影响到整个社会,因此,向民主党派征求意见有利于获取党外认同,有利于加强执政基础。

其实,争取党外更广泛的人群支持党的事业,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上已经传达出这样的信息:六中全会上首次明确提出,推进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发挥基层党组织凝聚人心、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作用。

亮点四:代表候选人要公示

在选举方案中特别提出,选举单位对确定的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在本选举单位范围内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便于更加广泛地听取意见。党代表候选人实行公示,同样是我们党的历史上的第一次。扩大党内民主是十六大以来备受关注和重视的论题。十六大报告强调“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这一论断打破了过去把发扬党内民主仅仅看成党的作风和工作方法问题的观念,开始把党内民主当作一项制度来建设。

十七大代表选举方案中首次确定的代表候选人公示、扩大差额代表比例、向党外人士听取意见等新举措,无不折射出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集体扩大党内民主的决心。正如一些党建专家所言,中共领导层在政治体制改革上已形成一个重要思路:完善党的自身的民主制度建设,国家的民主政治才容易走上正轨,党内自身的各项政策民主了,群众一定会拥护。 老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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