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民主行政和信息化的潮流完善政府绩效评估机制,将推动公共管理模式重大创新。
智力测验:到底听谁的?
抓紧建立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是温家宝总理在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的要求。近年来,根据中央提出的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有关精神,各地积极进行政府绩效评估的试点和探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而进一步推进“考核”政府工作的完善,还有待于深入理解其制度涵义,坚持适合中国国情的指标体系,并以此为手段,推进公共管理模式的变革。
政府绩效评估还有待完善
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地方政府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政府绩效评估试点,主要表现形式有三种:一是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二是建立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三是开展公民评议活动。
这三种形式的政府绩效评估实践时间长、范围广、影响大,对提高机关效率和行政执行力、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形成合理的用人导向和改善政府形象都具有积极意义,特别是有些省市通过开展政府绩效评估,有力地促进了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大大提升了综合竞争力。
从一些地方成功的实践看,科学定位、领导重视是政府绩效评估开展的关键;先进的理念、开拓创新的精神是政府绩效评估开展的基础;坚持绩效导向、制定科学的绩效指标体系是政府绩效评估开展的核心;而群众的参与、社会的智慧是政府绩效评估开展的动力。
同时,各地对政府绩效考评的实践发展很不平衡,有些地区坚持十几年不断完善,也有的半途而废,工作难以为继。总体上看,我国政府绩效评估体系还处于探索和试点阶段,在法规政策上还不健全,在体制机制上还有许多制约因素,在方式方法上还不很成熟,主要有以下矛盾和问题:
一是政府绩效评估发展不平衡,不少地方政府考评依然采用传统方式,以公务员个人总结代替部门考核,以年度会议代替绩效目标制定,以单项评比检查代替综合绩效评估。
二是政府绩效评估缺乏统一的政策指导和法规保障。在缺乏政策指导、工作指导和法规保障情况下,造成地方政府绩效评估工作的持续性不强,经验交流和推广不够,评估实践的广度、深度和力度受到严重影响。
三是政府绩效评估体系不健全,有片面追求GDP倾向。有的甚至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这种考评方式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相偏离,也与政府绩效评估的目标背道而驰。
四是政府绩效评估方式开放度不够。绩效评估的主体主要是上级行政机关,社会公众参与较少,造成重工作过程的评估,尚未深入到对工作最终效果的测评;评估方式多为“运动式”“评比式”,随意性较大,持续性规范性不强;政府绩效评估的封闭性、神秘性、主观性较强,透明度、公开化和客观性还不够,缺乏必要的社会监督和制约。
五是绩效评估理论基础薄弱,理论对实践的引导力度不够。
要完善对政府的绩效评估,需要有关各方深入理解其制度涵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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