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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评:民营经济要为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
中国网 | 时间: 2006-10-08  | 文章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于今日召开,本次全会将研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问题。

    构建和谐社会,是执政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正像中共七届二中全会提出中国将从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从新民主义社会转变为社会主义的伟大任务,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

    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去,提出了四个现代化的宏伟蓝图,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所研究的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和要求,意味着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即将迈上一个新台阶,即将开始一个全新的历史阶段。

    我们认为,构建和谐社会不仅是执政党和政府面临的重大战略任务,也是全社会各个阶层和亿万人民群众共同为之努力的国家发展目标。这其中,民营经济必须发挥自己的特殊作用,必须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民营经济要发挥特殊作用,这是由民营经济的特殊地位所决定的。改革开放20余年来,中国社会最深刻的变化之一,是民营经济从无到小,从小到大的迅猛崛起。自中共十五大明确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关于所有制的理论方面取得重大突破之后,中共十六大进一步强调“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护私人财产更被写入新修改的宪法之中,此后又有“非公经济36条”的正式颁布,这一系列重大决策的制定,十分清晰地表明了民营经济在创造财富、解决就业等等最基本的民生问题方面所能发挥的无可替代的作用。重视民营经济,发展民营经济,是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的最为有效的途径之一,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内容之一。

    随着民营经济的发展,一些新的社会阶层出现了。经济成分、就业方式、分配方式、利益关系日益多样化,也不可避免地由此产生和引发一系列新矛盾、新问题。能否妥善地调整处理各种利益关系,让更多的人共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是检验社会是否和谐的标尺,也是摆在民营企业家们面前的新挑战、新课题。我们必须指出,今天的民营企业家不是一般的企业家,而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他们理应承担起更大的社会责任,理应在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合理调节收入分配、重视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以及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和救助弱势群体等等方面,表现出更多的积极主动精神,做出更具有创新性的贡献。这是新的历史时期对新社会阶层的时代要求,是民营企业家必须肩负的历史使命。

    妥善调整处理利益关系,绝不能搞平均主义。缩小贫富差距,绝不能采用“抑富”、“仇富”的手段。恰恰相反,构建和谐社会最基本的目标之一,是既要维护社会安定,更要增强社会活力,是要创造一种有序变动的社会秩序,让不同社会阶层的人经过努力不断改变自身的处境,走向共同富裕。通过公正公平的竞争机会,让一切人的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人民。可以预见,当民营经济进一步发展,新阶层的群体队伍进一步扩大,更多的人变得更为富裕起来的时候,我们的国家将展现出更加和谐的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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