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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廷连:关注六中全会的“新信息”
中国网 | 时间: 2006-10-08  | 文章来源: 人民网

    今天是10月8日,是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正式召开的日子。之前,世人对这次全会寄予了很多的厚望和期待,也有不少前瞻的文章。透过这些期待和前瞻的文章,你会发现,这次六中全会有很多新的信息、尤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新信息值得关注:

    新理念

    “和谐社会”理念,发端于2002年十六大报告中的“社会更加和谐”等间接表述,在2004年四中全会关于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被首次完整提出,目前,“和谐”理念已渗透到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层面。在今天召开六中全会上,和谐社会是一个主要议题,社会问题作为主要议题提交中国执政党中央全会专门讨论,这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尚属首次。

    新思路

    中共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从三中全会到六中全会议题的变化,在记录下中国新时期重要发展节点的同时,也折射出中共治国思路之变。2004年四中全会上,中共首次把增强执政能力作为主要议题,提出中共全党必须深刻汲取世界上一些执政党兴衰成败的经验教训,更加自觉地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始终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媒体评论认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执政的“亲民”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赢得了来自海内外广泛称颂。2005年五中全会按照十六大对本世纪头二十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部署,在提出了“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的同时,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升为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十一五”期间,中国经济无论是总量还是质量的变化,都将对世界经济产生新的、震撼性的影响。

    新高度

    在2004年四中全会决定中称: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今年的建党85周年讲话中还称,要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今年7月的政治局会议“公报”则称要把和谐社会建设放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同时,中央提出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将“和谐”列在“富强民主文明”之后,超出了目前党章中的相关表述,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目标之一,“这更是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和谐地位前所未有

    新表述

    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表述中,有不少新内容,如“以改革促进和谐、以发展巩固和谐、以稳定保障和谐”“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等,这些都是对以往理论和实践经验的新的总结,是对社会主义本质规律的新认识、新发展。

    新举措

    胡锦涛总书记在今年庆祝“七一”的讲话中已勾勒出构建和谐社会的五项基本战略举措:抓紧完善利益协调机制,努力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推动社会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充分激发各方面的创造活力;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营造安定团结、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组织和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切实做好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工作。

    新变化

    在和谐理念的指引下,中国经济社会正发生着一系列变化。表现在,告别“GDP崇拜”:单纯的经济增速并非真正发展;遏制工业消耗信马由缰:节能、环保成调控“阀门”;“拐点”效应日趋明显:新农村建设注重“实惠”; 就业是民生之本:社会网络全力铺就;关注幸福指数、提升生活质量,“幸福”与“和谐”更加量化。

    新境界

    “如果把构建和谐社会比作一篇鸿篇巨制,那么十六届四中全会是开篇,六中全会则将达到从认识到经验、从理论到实践相对成熟的较佳境界。”“社会和谐的传神之题,更给人们以亲和与凝聚的特别感受。和谐社会这一主题牵涉到全社会,与每个人息息相关,而以中央全会的形式研究构建和谐社会这一主题,则揭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已堪称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因此,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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