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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期四天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将于今天正式结束,按照惯例,此次全会在闭幕时将发布全会公报。
分析人士称,继2005年2月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深刻阐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重要原则、深刻内涵和主要任务之后,此次全会后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框架和思路将更为清晰。
有分析人士预测,中国政府将根据六中全会的有关精神,着重从体制上、机制上保障社会公平,进一步缩小贫富差距,扩大就业,并可能在医疗卫生、教育、社会保险等几个重点领域率先推进改革,让穷人享受到更多的改革和发展成果。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提出社会和谐问题,是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社会更加和谐”的奋斗目标;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概念及其任务;此次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以讨论拟提请审议《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稿为标志,对如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全面部署。这也是近25年来,中共中央全会首次专门研究社会事务问题。
中共中央党校资深党建专家叶笃初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以十六届四中全会为起点,一直到十六届六中全会,这个时间段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念的过渡期、形成期。此次十六届六中全会的召开标志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经验到理论,从想法到规范的确立。而此次六中全会之后,将正式进入和谐社会理论的执行、实施阶段。
中共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宋福范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概念的提出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是党执政理念转型后的第三重奏。可以说,2002年5月31日第三代中央领导在中央党校提出“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解决了执政党要干什么的问题。解决干什么之后,自然衍生出谁来发展的发展主体的问题。这样,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了必须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增添新力量。第三步,扩大发展主体之后,主体间的利益多元化、利益摩擦问题就纳入中央的现实关注中。
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把一切积极因素充分调动和凝聚起来,就成为发展的至关紧要。
宋福范表示,构建和谐社会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在“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第一要务”的背景下丰富了发展的内涵,加入社会和谐发展这一维度;另一个是表达了执政党在利益日趋多元化下加强利益整合的要求。
中共中央党校社会学教研部吴忠民教授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和谐社会建设就是为了缓解社会普遍存在的焦虑感,有利于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也有助于社会的安全运行。由于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覆盖面小,多数人缺乏基本的社会保障。在医疗、住房、教育等费用居高不下、大学生就业不容乐观的情况下,人们会对未来变得焦虑。
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召开十六届六中全会的决定中,提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表述,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李君如日前撰文认为,这表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奋斗目标。
“这意味着此次全会将使我国的建设目标从原有的三位一体扩展到四位一体。”宋福范对本报记者如是分析。
此前,党的十三大明确提出把“富强、民主、文明”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奋斗目标。此后党中央一再强调要做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推动社会全面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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