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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中全会提出“党内和谐”:农村党建新视角
中国网 | 时间: 2006-11-14  | 文章来源: 人民日报

    党内和谐,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新理念。这一新理念如何体现在农村基层工作中?主要是农村基层党组织运作有序、坚强有力;党员队伍结构合理、富有活力;党员中的困难群体,也能得到关心和帮助。同时,农村党组织开展工作和活动所需的一些物质条件,都能得到很好的保证。这样,农村党组织才能成为带头发展经济、协调各方利益、解决各种矛盾的领导核心,并对和谐社会的构建起到带动和示范作用,做到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毋庸讳言,目前农村一些党组织尚存在不少问题。表现在班子能力较差、群众威信不高;党员队伍年龄偏大、文化素质偏低;村集体经济薄弱、党组织活动场所不够完善、缺乏凝聚群众的物质基础;一些老党员、老干部生活困难,得不到党组织的关心和帮助。这削弱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感召力,进而影响党的形象和党内和谐,以及农村和谐社会的建设。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抓好农村党组织班子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龙头”和“突破口”。同时,中央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关精神,也为强化农村党组织班子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提供了新的视角和高度。这就是要着眼于提高农村党组织构建和谐社会的本领和能力,着眼于扩大农村党组织的群众基础,确保农村党组织有领导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各方利益、解决各类矛盾的能力和威信。

    农村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有的可以通过强化班子、健全制度来逐步解决,但是有的问题一时还无法靠其自身“消化”。如开展活动的必要场所、经费,特别是发展经济所需的基本条件。因此,除了引导和支持农村党组织发展经济,提高致富能力外,也要想方设法为他们解决一些急迫的难题,尤其是一些村党组织自身无力解决的问题。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新农村的题中应有之义。

    山西省高平市近年来的实践表明,围绕促进党内和谐这一主题,一方面通过“两推一选”等制度建设,确保党组织与农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确保有更多人才进入农村党组织的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确保农村党组织能够“服众”;另一方面,通过农村道路、活动场所等“硬件”投入,关心农村老党员、老干部等“感情”投入,切实把农村党组织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使农村党组织成为凝聚人心、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核心力量,从而为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奠定基础。王树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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