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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四方面内容:
一是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要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要加快转移农村劳动力;要鼓励和支持符合产业政策的乡镇企业发展,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服务业;要着力发展县城和在建制的重点镇;要着眼兴县富民,着力培育产业支撑,大力发展民营经济。
二是保障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务工农民流动和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建立健全城乡就业公共服务网络。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建立工资保障金等制度。完善劳动合同制度。逐步建立务工农民社会保障制度。认真解决务工农民的子女上学问题。
三是稳定、完善、强化对农业和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要加强国家对农业和农民的支持保护体系。对农民实行的“三减免、三补贴”和退耕还林补贴等政策,要继续稳定、完善和强化。2006年,粮食主产区要将种粮直接补贴的资金规模提高到粮食风险基金的50%以上。增加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
四是加强扶贫开发工作。要因地制宜地实行整村推进的扶贫开发方式,加大力度改善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抓好贫困地区劳动力的转移培训,扶持龙头企业带动贫困地区调整结构,拓宽贫困农户增收渠道。(李海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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