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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印发《二〇〇七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普法办(200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普法办公室,中直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普法办公室:
现将《二〇〇七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07年1月29日
二〇〇七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07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之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形成全体公民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大目标和总要求,做好2007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于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2007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认真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精神,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不断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一、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要大力开展学习宣传宪法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的主题活动,促进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
2、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坚持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宗旨,大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产生活、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针对少数地方出现的暴力袭警、缠访闹访、阻碍正常执法、群体性事件等现象,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公民履行应尽义务,依法合理表达诉求。
3、加强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宣传。要及时协调相关部门,有计划地开展宣传,促进新颁布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
二、大力加强重点对象的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各方面依法处理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的意识和能力
4、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经验交流活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办公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等制度。
5、加强公务员学法工作。推行公务员学法制度,加强对公务员的法制教育和培训,逐步实现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充分利用法制讲座、法制报告会等形式,组织开展公务员学法活动。鼓励和引导公务员在管理和服务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6、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逐步健全中小学法制教育制度,督促中小学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建设,积极开展学法用法实践活动。推进学校依法管理,加强对学校法制教育师资的培训,进一步规范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加强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建设。
7、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总结交流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经验,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促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加强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提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的意识和能力。
8、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政府对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民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通过多种渠道,帮助和引导广大农民包括外出务工人员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途径和法律常识,依法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积极开展农村"两委"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县级以上电台、电视台、农村广播网要积极开辟普法专栏,广泛宣传与农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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