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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宣传贯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主题活动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9-07-06《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已经颁布,并将于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为广泛宣传、落实新《条例》,服务广大群众,2009年7月1日上午,由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主办,增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新塘镇人民政府承办,以“我爱广东我的家——广东省贯彻宣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为主题的大型宣传活动在广东省增城市新塘镇举行。 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省人口计生委主任张枫在讲话中指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是指导新时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法规,为全面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水平,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了法制保障。我们要认真学习和切实贯彻新《条例》,做到三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要广泛开展新《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一是要营造学习新《条例》的社会氛围,二是要加强培训,使广大干部职工全面准确把握新《条例》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严格依法办事,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第二个方面,要认真扎实做好新《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一要完善规章制度,清理各种规范文件和政策,做好有关政策的衔接和协调;二要推进部门协调,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三要保障经费,建立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四要突出便民维权,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五要强化监督检查,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稳步、深入发展。 第三个方面,希望广大外来工朋友们在充分享受新《条例》所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的同时,认真履行实施计划生育义务,配合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做好个人信息登记等管理工作,为广东经济社会建设和人口计生工作作出更大的贡献。 本次“我爱广东我的家”主题活动形式活泼、内容丰富,既有以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为主的计生政策法规宣传咨询,也有专家的生殖健康技术指导,还有避孕药具和《人之初》杂志的免费发放。在演艺中心礼堂,艺术家们还演出了一台精彩的文艺节目,并在表演现场进行了有关新《条例》知识的有奖问答。活动吸引了500多名新塘镇的外来工朋友及当地市民积极参与,气氛轻松欢快,宣传效果良好。 责任编辑: 戴凡文章来源: 广东省人口计生委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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