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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难频发背后的地方经济生态
中国网 | 时间: 2006-11-27  | 文章来源: 东方早报

    上周六,一南一北,国内再次发生两起特大矿难。据新华社消息,两起矿难已造成53名矿工死亡,28名矿工受伤,6名矿工失踪。事实上,进入11月份至13日,国内相继发生的特大矿难还有5起,合计有104名矿工遇难或失踪。离本月底尚有4天,期间是否还会发生特大矿难,我们不敢乐观。

    矿难再度频发,国家煤矿安检机构的官员即便拥有分身术,也难以担当“消防队”角色。进入11月份,安检官员整个处于“四处救火”、疲于奔命的被动状态。

    与此同时,安检机构还为各地虚报小煤矿产能逃避关停继续违法生产的事情头痛。经多路安检官员实地督察,经去年和今年前后两轮动用行政手段强行关闭的小煤矿,不但多数通过虚报产能而逃过永久封井的命运,反倒在“虚增产能”之后进入了新一轮“合法开采”阶段,譬如辽宁和宁夏……

    中央要强制关闭小煤矿,事起小煤矿开采缺乏基本安全保障。地方变着法子允许小煤矿继续“偷采”,甚至不惜拿侥幸作赌注,客观地说,成因很复杂,其中包含有地方的种种无奈。

    究竟中央政府的“铁拳”为何遭遇地方政府的“海绵”———政令不畅、阳奉阴违首当其冲,被乌金泪所淹没的权钱交易也难逃干系。而且地方监管失效背后往往与“煤腐败”有直接或间接的关联。然而作更客观的分析,这并非特大矿难不断的根本原因———我们认为,原因首先在于地方经济生态。

    小煤矿集中地区,通常产业结构单一,除了地下多少有点煤可挖,往往缺乏其他产业作为地方经济支柱。倘若不让挖煤,地方的财政收入就断了主要来源。

    要挖煤就得讲安全,讲安全就得追加安全投入,投入要“达标”,成本就攀升。在大(富)矿基本归国企垄断开采的现状之下,分散且资源相对贫瘠的小煤矿,要想真正实现安全生产,其开采的经济价值,其实已不复存在。何为小煤矿?国外的一般标准是年产百万吨以下,国内早些年没有标准,现经两轮整治,界定年产4万吨以下为小煤矿。人们由此可以明白,对“小”的标准的迁就,意味着对开采安全的迁就。

    “迁就”实出无奈,国内80%的煤矿属小煤矿,政府若对“小”施行一刀切,靠挖煤养家糊口的千万矿工咋办?何况,还涉及为采煤配套的整个纵向和横向的产业链,及无数靠煤吃饭的劳动者。

    小煤矿集中地区,地方税收主要依赖于煤产业,时近年底,全年的税收盘子还差一大块。地方上就指望年底前拿煤“赌一把”,要不然,地方官就甭想过个安稳年。地方各级长官当然不缺自家的柴米油盐,但哪个贫困县不是“食之者众、产之者寡”———县里吃财政的少说也有上万张嘴。县上若开不出过年的工资和奖金,地方官不得安宁在其次,地方权力机构的正常运作都会成问题。

    小煤矿继续“歇着”,地方金融机构也着急,贷款本息到年底要是收不回来,各家银行的行长们也不得安生。

    所以,在很大程度上,小煤矿集中地的经济生态及生存状态,于矿主、矿工、相关产业、金融机构及地方政府是个“利益共同体”。年底要到了,各方尤其是广大矿工都指望着能拿一笔挖煤的血汗钱回家过年。而且,每年冬季,仅取暖一项,市场对煤的需求就成倍放大。矿主的贪婪、生存的需求、还贷的迫切、税收的压力等等,一旦与市场需求相结合,被关闭的小煤矿怎能不死灰复燃?无论如何,国家安检是力不从心的。

    采煤连着民生,矿难涉及道义和人权。针对矿难彼伏此起,回应民意平息民愤,强行关闭的行政手段一回回加码。要税收、要就业、要确保地方政权正常运作的财源,行政手段又须有一定“弹性”。于是,关闭和偷采形如钟摆。 (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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