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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廉洁信息会泄露什么秘密
中国网 | 时间: 2006-12-01  | 文章来源: 中国网

     自明年5月1日起,广州市民就可以就任何政府信息向有关部门提出公开申请,不依法公开政务市民可起诉,但能否公开,要通过该部门审查,领导成员廉洁信息等八项信息也不需要公开。《办法》采用排除法明确了它的范围,包括国家秘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领导成员廉洁信息、内部公文、尚在制定和讨论当中的规定以及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信息等等,一共八大项。(12月1日信息时报)

    领导成员廉洁信息有保密的必要吗?领导成员的廉洁信息里可能有些什么内容?据笔者猜想,不外乎是一些共性的“官样文章”,诸如,廉洁承诺书、责任状、个人填写的家庭财产状况以及其他应向组织报告的事项;阶段性廉洁小结、主动上交的礼品、礼金登记、拒绝礼金、礼品的记录、对跑官要官者严厉批评的记录或因跑官要官被上级领导严厉批评的记录、因不廉洁等被处理的记录、因廉洁被表彰过的档案等等,那么,这些内容为什么不能公开呢?符合对党员干部的其他纪律管理规定吗?公开之后又会引起什么样的反映?

    倒是有过一些人愿意主动将“廉洁信息”公布于众,恐怕还会有一些人仿效这样的做法。我们不妨来看一看那些在腐败案件被查实后披露的贪官“廉洁语录”!

    河南“巨贪”原交通厅长石发亮案发前常说:一个“廉”字值千金。在他落马之前的原厅长张昆桐也曾经提出过“让廉政在高速公路上延伸”的口号,到了继任者石发亮这里,这种廉政的口号喊得更响。他还宣布“两个原则”:“不义之财分文不取,人情工程一件不干”!无独有偶,因收受巨额贿赂落马的江苏省交通厅长章俊元,去年9月在当地媒体刊登文章“深情说用权”。他说,“100(政绩)―1(腐败)=0(功劳),一个人干得再好,廉政出了问题,所有功劳都没有了”。这些曾经让人括目相看的廉洁内容,都未经过政府信息公开,但当时在位的贪官乐此不疲地将这些内容公布于世,热情欢迎媒体大幅报道,广为流传。为什么此时不保密,反而生怕人们不知道?这些极具讽刺意味、见证“前腐后继”的“廉政典型”和“廉政语录”,成为在新闻舆论中冒了个泡的“妙笔之花”,而后充当起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笑料。

    应当看到,领导干部的廉洁信息是反腐倡廉各项制度的“试金石”。将领导配偶请来开会、机关括起“廉政枕头风”、过年过节发送“廉政短信”、安排官员旅游廉政专线、反省教育、感受狱中贪官、书记门上贴纸条拒跑官、定期交流异地做官、禁酒令随身带、歌厅唱廉政歌、领导禁用女秘书、公务员都集体宣誓不贪污等等,各具特色的廉洁举措,执行的效果到底如何,还要看官员的动态廉洁信息。如何改进发展制度,开展制度创新,要依据官员的廉洁信息。领导成员是公众人物,是人民群众瞩目的对象,一举手一投足都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从领导干部身上表露出来的“廉洁信息”,无疑是公众关注的焦点,也是公众必须知情的内容。只有让这些信息公开透明,才能让公众看到一个真实的领导形象,感知他的所作所为,监督他的一言一行。否则,廉洁信息保密,公众雾里看花,水中望月,反而会引起“凡官必腐”的想像和揣疑。

    廉不廉,看过年;贪不贪,看年关。快到年根岁底了,如果各级纪委不再发文件要求官员节日廉洁,不再公布查处多少党员干部,而是每年从各级机关领导成员的廉洁信息中挑出一些典型事迹,让大家学有榜样,赶有标兵,那样效果会比三令五申要好得多!( 梁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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