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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4月28日,毛泽东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说,艺术问题上的“百花齐放”,学术问题上的“百家争鸣”,应该成为我国发展科学,繁荣文学艺术的方针。这一方针后经中共中央确定为关于科学和文化工作的重要方针,简称为“双百”方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障公民享有充分的创作自由和学术自由。《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自由,有进行科学研究、文艺创作和其它文化活动的自由。“双百”方针充分体现了宪法的这一精神。半个多世纪过去了,现在已经步入了互联网时代,虽说是时过境迁,但“双百”方针,对于网络文化的传播与发展同样具有指导意义。
然而现在的网络文化却有一种“乱花渐欲迷人眼”的感觉。一会儿是芙蓉姐姐、一会儿是虐猫事件。在前几天的一篇文章中,我曾经把今天的互联网比作“战国时代”,也就是各路诸侯纷争的时代,网络时有才人出,各领风骚不几天,就应当是一个很恰当的比喻。与传统的媒体形式相比,隐匿性、不可知性、每一个网民都可能成为一个消息的传播源,是网络文化的最大特点。正是这一特点,也就客观地决定了,网络文化要有自己的主旋律!
所谓主旋律,原是指一部音乐作品或乐章的旋律主题,后来一般泛指具有导向作用的艺术形式。网络虽说是虚拟的,但虚拟也不是空中楼阁,而是源于生活的一种精神升华。日常生活中我们所听到的、看到的、甚至还没想到的都会反映到网络中来。在这花样繁呈的言论中,有很多是造谣滋事、攻讦侮辱,但造谣滋事不是主旋律、攻讦侮辱也不是主旋律,因为它们并不是我们生活的主流。主旋律应当是关乎我们的国计民生、维系我们走向的话题和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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