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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公园应有姓"公"示范性
中国网 | 时间: 2007-02-12  | 文章来源: 广州日报

日前,第一批20个国家重点公园公布。据介绍,国家重点公园是指具有重要影响和较高价值,且在全国有典型性、示范性或代表性的公园(2月11日中国网)。

公园应当姓“公”,并且属于全体公众。建设公园的目的就是为了方便人们休闲、旅游,让人有一个修养身心的地方。在当前许多公园收费高,挡住了许多市民进入公园的情况下,国家重点公园就应当在这方面发挥示范作用。世界上许多“国家公园”都是免费或以极低的票价向公众开放的。如美国300多处国家公园坚持向社会廉价开放。

在选择哪些是重点公园上,如果只是选择“具有重要影响和较高价值,且在全国有典型性、示范性或代表性的公园”,而缺少考虑“公益性”的话,我相信就有许多公园会来争夺“国家重点公园”这个名号。原因很简单,申报上“国家重点公园”,就意味着自己有重要影响和较高价值,无疑是次广告宣传,会带来游客的增加。

更可怕的是,一些公园热衷于申报“国家重点公园”,看重的票价上涨。申报上“国家重点公园”,就有了涨价的本钱,因为“国家重点公园”里面的景色“不一般”,具有“典型性”,如此特殊,不涨价怎能体现价值呢?多少挂上“世界”、“国家”的旅游胜地不都是这样涨价的吗?

这样一来,给一些公园挂上“国家重点公园”未必是公众的福气。其实,对公众来讲,公园要好看之外,更重要的是能否带来更多实惠。因此评选“国家重点公园”时,也应要有“公园姓公”这一条。如果“国家重点公园”都做不到“公园姓公”,又怎么去要求一般公园这么做?(肖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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