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信息时报3月6日报道,关于房住房问题,吴敬琏先生又出高论,看后忍不住要和吴敬琏先生就以下问题商榷一下。
1,关于城市拆迁补偿按市场价格进行不合理
报道说,“在城市拆迁补偿方面,吴敬琏认为按市场价格进行补偿是不合理的,因为城市化是全民的成果,其利益不应该完全给房主”。吴敬琏的这主张真可谓奇谈怪论。首先,人家好好住着的房子,因为要追逐更大的经济利益而被拆迁,却不按市场价支付补偿,注定有些人的居住条件会变差,有些人甚至无力购置新房,这算不算是一种掠夺?这样做会不会引发部分人的抵制?其次,不同的房主在经济条件上有很大的不同,如果说富人尚不在意是否按市场价格补偿的话,那么对穷人来说按市场价补偿则是其安居乐业的必要条件。吴敬琏为何要破坏这个条件?第三,吴敬琏先生只强调了“城市化是全民的成果”这一溢价而忽视了拆迁户的居住成本上涨,是不公正的。
其实拆迁的问题很简单,保证拆迁户的居住条件不下降而已。只有在保证拆迁户的居住条件不下降的前提下,才可以考虑拆迁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才算得上是帕累托改进。吴敬琏先生作为经济学家,在这种问题上,恐怕还是不要信口开河为好。
2,关于中国的自有住房率比美国都高
吴敬琏先生对于社会上“每个人都应该有自有住房”的说法不以为然,他说现在其实中国的自有住房率比美国都高。这种粗暴的比较出自于经济学家之口着实令人吃惊。首先,一个国家对住房的需求,与民俗与文化与发展水平与生活方式等众多因素有关,吴敬琏先生完全没有理由要求中国人按美国人的生活方式办。其次,吴敬琏先生只提到美国人的自有住房率不比中国高,却偏偏不提美国的人均GDP已经超过4万美元而我们只有区区1700美元。因此,美国人可以一年内八次搬家而中国人由于贫穷还只能拥有较小的活动范围,中国人住房自有率高,有什么可奇怪的?
其实在任何问题上,吴敬琏先生都应该以中国的实际情况为准而不是盲目地向美国学习。而且吴敬琏先生想学美国也是学不来的,发展的水平、文化、生活方式等方面都根本不同。
3,关于政府打压房价不大有效
吴敬琏认为政府有意打压房价可能不大有效。他说:“因为住房这个商品有两重价值,一是住,一是投资。现在社会上货币过多,投资买房就把房价抬高了,而消费买房的人收入又买不起”。这里吴敬琏先生的话就显得很缺少经济学常识了。首先,一方面是货币对于某些人来说过多,多到可以投资买房,同时对另一些人却过少,少到买不起房。于是投资买房的有钱人就等着攒钱买房的人来推高房价实现增值的目的。因此,这所谓的投资买房对没钱买房的人来说,其实是加重了后者的负担使之成为“房奴”。其次,吴敬琏先生的“投资买房”中,有相当部分是短线投机,政府对房地产的调控,至少极大地遏制了价格的上涨从而减少了这种投机,进一步可能降低对住房的需求为真正购房居住的人提供了相对宽松的竞争条件,实在是大大的好事。
因此,吴敬琏先生的着眼点,恐怕还是应该转移到购不起房的和购了房成为“房奴”的群体上来,而不要一味只强调什么“住房投资”,那都是一种西方书本上有益的理念,在目前收入分配已经恶化的中国起到的只能是不好的作用。
4,关于打压房价钱就要流到别的消费领域去
吴敬琏先生认为,“如果打压房价,可能无效,而且这些钱就要流到别的消费领域,使物价上涨”,这就更让人纳闷了。有能力进行“住房投资”的人,消费难道还没有饱和因而会因为房价被打压而增加消费?我们看到的实际情况是,多数人不敢消费,攒钱为了住房为了医疗为了教育,而有钱人一掷千金花天酒地不太可能再增加消费。
像吴敬琏先生这种“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做法,显然不是经济学家应该有的态度。事实上,中国的收入分配恶化已经使得内需不振,而房价的上涨,无疑对其他商品的需求雪上加霜,因为很多人不得不甚至把未来的收入都投入到住房上来了。正确的住法是,坚决遏止住房上的投机活动,力求降低房价,这对改善收入分配和剌激内需有利无弊。至于那些通过住房投机攫取买房居住者的一部分利益的资本,既然不可能进入消费,它就该往股市去往实业去,不要再指望从购房居住的人这里赚取利润。可以告诉吴敬琏先生,只有当中国的住房问题基本解决后,住房方面的投机才真正具有了经济学上投机的意义。而在目前,这种投机只是资本对购房居住的人的掠夺,根本起不到稳定房价的作用。
最后想跟吴敬琏先生说的是,中国社会的和谐是中国这块土地上的客观趋势,它不因西方国家的方式和理论而改变,相反,任何理论来到中国,都必须经得起中国实践的检验。(顾可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