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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平是民生问题的核心
中国网 | 时间: 2007-03-16  | 文章来源: 大河网-河南日报

民生问题再次成为今年“两会”关注的焦点。甘肃省委书记陆浩在接受采访时说:“民生问题大于天,为老百姓谋利益是我们的天职,做不到就是失职。”北京市委副书记杜德印对记者说:“解决民生问题,必须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入手。”

笔者以为,民生之核心是社会公平。当前社会的某些层面存在着诸多民生问题,或者说社会的某些阶层被民生疾苦所困,实际反映了社会不公。

比如,分配不公拉大了社会贫富差距,形成富人更富、穷人更穷的“马太效应”。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总工会主席张艳就提交一份提案,呼吁尽快制定《工资法》,建立劳资双方工资协商制度,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保证企业普通职工的收入增长。再如,权力运行不公“培植”了掌权者“食利族”,所谓“食利族”就是制定“利己”政策“自肥”的权力操纵者,他们利用所掌管的权力,在制定政策时“胳膊肘往里拐”,为个人或本部门牟取更多的好处,占用或攫取更多的社会资源。

那么,解决民生问题的关键在哪里?笔者的观点:一是政府要实施“兜底”关怀。古罗马哲学家西塞罗有句名言:“让我们记住,公正的原则必须贯彻到社会的最底层。”政府须采取强力措施,设身处地帮助社会最弱势、最困难、最贫穷的人群解决实际困难,保证他们有房住、有工作干、有稳定收入,其子女有学上,能够比较体面地生活,让机会公平、分配公平、政策公平在他们身上得以最大程度的体现。只有当社会最底层的穷人享受到公平的阳光,社会基本公正才能真正实现。

二是要遏制权力运行不公。用权不公会派生出分配不公、占有社会资源不公等诸多问题,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以企业为例,如少数国企高管滥用权力推行分配制度改革,使其年薪“芝麻开花节节高”,不断拉大与职工收入差距,引起强烈不满。一个社会,用权不公意味着社会公平、公正基本丧失,同时易激怒穷人的“敌对情绪”,激化社会矛盾。因此必须用法制严格监督和保障权力的公平运行,且要通过制度设计,保证群众对政府和官员不公正、不合理用权有说“不”的权利。(尹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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