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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民主制度优劣要以实践为标准
中国网 | 时间: 2007-03-16  | 文章来源: 中国网

 

 

2007年3月16日上午11时,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应大会新闻发言人的邀请,在人民大会堂三楼大厅与采访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中外记者见面并回答记者的提问。中国网进行了现场图文视频直播

针对法国世界报记者提出的关于中国民主的问题,温家宝总理表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不是悖离的。民主、法制、自由、人权、平等、博爱,这不是资本主义所特有的,这是整个世界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共同形成的文明成果,也是人类共同追求的价值观。世界上有2000多个民族,200多个国家和地区,他们的社会历史发展不同,他们的发展水平不同,民主的形式和途径也是不相同的。这种文化的多样性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

温家宝指出,社会主义民主归根结底是让人民当家作主,这就需要保证人民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就是要创造一种条件,让人民监督和批评政府;就是要在平等、公正和自由的环境下,让每一个人都得到全面的发展;就是要充分发挥人的创造精神和独立思维的能力。

温家宝强调,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包括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和民主建设,经验都还不足。中国愿意实行开放政策,学习世界上一切先进的文明成果,结合自己的实际,走中国民主的道路。

温家宝认为,社会主义由不成熟到成熟,由不完善到完善,由不发达到比较发达,还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在这个阶段当中,要实现两大任务,推进两大改革。两大任务是:一集中精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二推进社会的公平与正义,特别是让正义成为社会主义制度的首要价值。两大改革是:一推进以市场化为目标的经济体制改革;二以发展民主政治为目标的政治体制改革。

温家宝最后强调:“民主制度同任何真理一样,都要接受实践的考验,任何地区和国家,民主制度的状况、优劣,都要以实践为标准。”(郭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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