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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万友 个人文集
因为经济纠纷,非法拘禁受害人20多天后,竟又专门做了个养犬铁笼把受害人“囚禁”了15天之久。昨天凌晨,株洲刑警在衡阳市区解救出奄奄一息的郭某,5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株洲首例使用铁笼非法拘禁案成功告破。(《三湘都市报》3月17日)
欠别人一笔钱,就遭到被债主囚在犬笼里,郭某这样的遭遇恐怕连他自己做梦也想不到。不仅如此,这对许多人来说都是不可思议的事。郭某是不幸的,其遭遇实在让人同情。在同情之余,更应该谴责那些没有人性的家伙。要知道,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郭某是不会不认不帐的,讨债也得依法进行,这样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不仅是没有人性的表现,而且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当我看到这则新闻时,我感到十分的吃惊!这样的行径令人发指。犬笼是关狗的,将狗关进笼里并非虐待动物,而是处于安全等方面的考虑,是文明的表现。如今,有人将人囚在犬笼里,把人当狗一样对待,让人不能伸腰,也不能伸腿,更不能躺下睡觉,只能蜷伏在里面,其生存状况非常糟糕。人生活在这样的状况下,那是一种什么样滋味,我想除郭某外是没有人能想象得到的。
经济时代,存在经济纠纷无可厚非。而问题的解决必须在社会文明行为准则和法律允许的条件下进行,当达不成协议时,就应该寻求法律的帮助。为了讨回自己的钱,将人囚在犬笼里,不仅明显违法,犯下了非法拘禁罪,而且是对其人格的侮辱和尊严的践踏,还违反了社会文明准则。我只在魔术里看到同样的情景,魔术师让人钻到铁笼里,再把铁笼锁起来用布盖上,随后掀开布铁笼里的人就不见了。我知道,那是艺术,更是智慧。而如此的犬笼囚人,我怎么也想不通,实在让人恶心。
这样的事除此之外,在全国也绝无仅有。本来,我们是不愿意看到的,可我们没能幸运。但无论如何,我只希望在全国也仅此而已。
在现代文明社会里,竟然还存在如此失去人性的人,这是对我们所有人的羞辱,是对人性和现代文明的挑衅,更是社会的悲哀。对这种没有人性的人,已没有进行谴责的必要,以免浪费“唾沫”,还是让法律为人们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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