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印文章 ] [ ] [ 推荐朋友 ] [ 进入论坛 ]
您的位置: 首页>>评 论>>网友观点
李万友:犬笼囚人,文明社会的悲哀
中国网 | 时间: 2007-03-19  | 文章来源: 中国网

李万友 个人文集

因为经济纠纷,非法拘禁受害人20多天后,竟又专门做了个养犬铁笼把受害人“囚禁”了15天之久。昨天凌晨,株洲刑警在衡阳市区解救出奄奄一息的郭某,5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株洲首例使用铁笼非法拘禁案成功告破。(《三湘都市报》3月17日)

欠别人一笔钱,就遭到被债主囚在犬笼里,郭某这样的遭遇恐怕连他自己做梦也想不到。不仅如此,这对许多人来说都是不可思议的事。郭某是不幸的,其遭遇实在让人同情。在同情之余,更应该谴责那些没有人性的家伙。要知道,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郭某是不会不认不帐的,讨债也得依法进行,这样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不仅是没有人性的表现,而且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当我看到这则新闻时,我感到十分的吃惊!这样的行径令人发指。犬笼是关狗的,将狗关进笼里并非虐待动物,而是处于安全等方面的考虑,是文明的表现。如今,有人将人囚在犬笼里,把人当狗一样对待,让人不能伸腰,也不能伸腿,更不能躺下睡觉,只能蜷伏在里面,其生存状况非常糟糕。人生活在这样的状况下,那是一种什么样滋味,我想除郭某外是没有人能想象得到的。

经济时代,存在经济纠纷无可厚非。而问题的解决必须在社会文明行为准则和法律允许的条件下进行,当达不成协议时,就应该寻求法律的帮助。为了讨回自己的钱,将人囚在犬笼里,不仅明显违法,犯下了非法拘禁罪,而且是对其人格的侮辱和尊严的践踏,还违反了社会文明准则。我只在魔术里看到同样的情景,魔术师让人钻到铁笼里,再把铁笼锁起来用布盖上,随后掀开布铁笼里的人就不见了。我知道,那是艺术,更是智慧。而如此的犬笼囚人,我怎么也想不通,实在让人恶心。

这样的事除此之外,在全国也绝无仅有。本来,我们是不愿意看到的,可我们没能幸运。但无论如何,我只希望在全国也仅此而已。

在现代文明社会里,竟然还存在如此失去人性的人,这是对我们所有人的羞辱,是对人性和现代文明的挑衅,更是社会的悲哀。对这种没有人性的人,已没有进行谴责的必要,以免浪费“唾沫”,还是让法律为人们讨回公道。

编辑信箱 ] [ 打印文章 ] [   ] [ 关闭窗口 ]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络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中国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中国网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在中国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中国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反映。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举报电话:010-68993056 举报邮箱:jubao@china.org.cn

Manufacturers, Exporters, Wholesalers - Global trade starts here. 阿里巴巴中国
阿里巴巴公司库
商业资讯

乐购
我要网上开店
我要购物
关于我们 |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 刊登广告 | 联系方式 | 本站地图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china.org.cn 电话: 86-10-88828000 京ICP证 04008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