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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万友 个人文集
据《山西晚报》报道,近两年来,绛县103名农民工讨要被拖欠的近13万元工资,一直没有结果。他们向运城市委反映时,运城市绛县副县长写下书面保证:三天之内解决,否则从县财政支出。然而,时隔一年有余,农民工工钱仍然没影。而且,该副县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时去做劝解工作,本来就是让农民工回绛县就算了,“写承诺的事儿怎么能当真?”。(《新京报》3月14日)
一名堂堂正正的副县长,吃的是百姓的“皇粮”,花的是纳税人的钱,本应该为百姓办实事、办好事,谋利益。再说,其在百姓眼里也算得上是当地的“当家人”,百姓有什么事也希望其能帮助解决。但就有这样的副县长,不仅不为百姓办事,反而忽悠百姓,不把对百姓“白纸黑字”的承诺当回事。我真为我们的社会有这样的副县长感到遗憾。有这样的副县长,其还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吗?不要损害百姓利益也就是好事了。我想,百姓是不会再信任其了。如果由百姓来考核这样的副县长,结果将如何,已不用明言。
副县长不把对百姓的承诺当真,不仅是失信于百姓、丢尽官员脸面那样简单,在其忽悠百姓的背后,有着太多值得忧虑和警惕的地方。
首先,当地方政府在落实国家保护农民工权益政策方面,仍停留在口号上,没有认真去贯彻执行。这种不把对农民工的承诺当真,实质上也就是不把国家保护农民工权益的政策当真。不仅伤害了百姓的心,而且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影响,与“社会主义荣辱观”背道而驰,应该对此事进行认真调查,对陈力田进行严厉的处罚。与此同时,这也应引起高度警惕,我们不妨以此为契机对全国就落实保护农民工权益情况作一次全面的调查,看看还有多少地方在忽悠百姓。
其次,上访仍然不能有效解决问题。国家建立信访制度,并设立专门的信访机构,其目的在于在政府与群众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接受群众来信来访,也就是接受群众“投诉”,并督促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和解决群众所反映的问题。然而,由于上访制度存在弊端,信访也成了“传递情况”的渠道。比如,农民工们多次讨要未果,只好求助绛县相关部门,却无人理睬。在该县解决不了的问题,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希望得到更上一级政府的帮助,可向该县的上级部门运城市委反映,虽引起有关领导重视,但还是必须回当地处理。一回当地,事情也就不好办了。更何况向市里反映情况一给当地抹黑,不打击报复就好了,还会处理得好吗?绛县劳动仲裁委员会同意“部分仲裁”,法院不受理,再次向市委反映,副县长把农民工们“求”回来,又不兑现承诺。显然,问题是不会解决得好的。如此将问题打回属地处理,解决不了群众的问题,是当前信访制度的弊端,实在让人忧虑。同时,说明我们的信访制度也该进行完善了。
最后,官商勾结形成“既得利益集团”,百姓的事就难以解决。农民工与公司发生劳资纠纷,当地劳动部门就应该有所作为,而事情发展到在劳动部门无权解决的情况下,法院就应该尽好自己的职责。但我们看到的是各部门都在推委,直至在压力下应付一下。最后,不仅副县长忽悠百姓,而且县委、县政府也拿有关部门无奈,以至于农民工至今还没有完全拿到工资。这就是我们看到的现象。其实,堂堂县委、县政府真的拿所管辖的各部门没办法吗?其职权真的被削弱到如此地步吗?我看未必,恐怕是在维护彼此的“既得利益”而已。这应引起当地上级部门的警惕。
目前,官商勾结现象比较突出,已引起高层领导的重视,今年国家将着力打击和惩治官商勾结等腐败行为。我想,有关部门应抓住时机对此决进行调查,如果有此现象存在,就应该决不姑息,加大打击力度。
一起简单的劳资纠纷,发人深省,有太多值得思考的问题,但愿这类事件不再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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