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印文章 ] [ ] [ 推荐朋友 ] [ 进入论坛 ]
您的位置: 首页>>评 论>>网友观点
罗瑞明:男子喜获工作乐极生悲说明啥
中国网 | 时间: 2007-04-02  | 文章来源: 中国网

罗瑞明 个人文集

昨日凌晨4时左右,一名50多岁的男子苏先生在三元里大道棠溪牌坊附近骑车时突发疾病猝死。据其家属反映,苏先生在事发前一天刚找了份工作,可能是太过兴奋导致其心血管疾病突发而身亡。(3月30日南方网)

现在的工作不容易找,不用说50多岁的老汉,就是年纪轻轻的大学生要找份工作也并非易事,能找到一份工作,真是一件喜事,但是没想到过于激动,喜事成了丧事,真令人感到痛心。

广州是经济发达城市,2006年城市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850元,在全国主要大城市排名中靠前,按说社会保障也不错。但是富裕的地方也有贫穷,去世的苏先生,妻子待业在家,女儿尚未成年。维持一家生计的重担自然就落到了他的身上。苏先生不仅年纪大,而且身体也不好,患有有心血管疾病。50多岁,又患病在身,本该是好好的休息,可是家庭条件不允许,生活所迫只能去打工。

50多岁的人能找到工作,肯定是求爹爹告奶奶走了不少地方,碰了不少的鼻灰。终于心愿已成,犹如黑暗中透出了光亮,盘算着怎么用挣来的钱,解脱困境,给小孩交学费,给老婆添件新衣服,给自己买点药治病、、、、、,内心是多么的喜悦。50多岁的人到酒店打工报酬肯定不高,但是有份工作总比在家闲着吃老米强,想想自己来自不易工作,为了能省下每天几趟小数大算的交通费,还特地咬咬牙买上一辆自行车,做好了长期上班的准备。广州人一般习惯夜生活,晚上睡得晚,白天起得也晚。可能这老伯第一天上班激动的一晚没睡着,凌晨4时就去上班,赶一个大早,图一个吉利,没想到厄运临头,真是祸从天降。

苏先生去世,有不同的解说,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上下班途中也算是工作时间,可认定是工伤。但造成死者的死因是其本身具有的疾病,是否认定苏先生工伤,存在一定的争议。其实认定其为工伤并不复杂,酒店工作身体的要求比较严,一般情况下需要健康证或者医院的证明,如果酒店没有让其提供身体方面的证明,或者说死者提供的证明已经注明患有此方面的疾病,酒店仍然录用,那责任在酒店。如果提供的证明没有如实的反映死者的症状,那开具证明方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不管怎么样死者都将获得一定的赔偿。但是即使是能赔偿,也莫过于一条生命,笔者为苏先生的不幸感到哀痛。

也许有人会说,当初如果知晓苏先生患有疾病,不录用他,就不会造成如此悲伤,笔者开始也是这样认为,但是细细一想,如果苏先生一直找不到工作,一家三口的生活怎么解决?这可能是深层次的问题。

编辑信箱 ] [ 打印文章 ] [   ] [ 关闭窗口 ]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络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中国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中国网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在中国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中国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反映。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举报电话:010-68993056 举报邮箱:jubao@china.org.cn

Manufacturers, Exporters, Wholesalers - Global trade starts here. 阿里巴巴中国
阿里巴巴公司库
商业资讯

乐购
我要网上开店
我要购物
关于我们 |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 刊登广告 | 联系方式 | 本站地图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china.org.cn 电话: 86-10-88828000 京ICP证 04008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