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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清 个人文集
2006年,吴幼明在网上发表名为《交警为什么都爱罚款——民警手记》的帖子,写了自己“未按月完成大队规定的罚款任务”而被“发配边疆”的遭遇。这是首度有交警以真实身份揭开有罚款任务内幕的文章。此后,吴幼明被辞退。但他的领导否认了吴幼明的说法,认为工作量化标准“比较科学”。(4月5日中国青年报)
媒体称其为“另类警察”,他自己称其为“叛徒警察”。当他执著而孤独地向体制内的“潜规则”发起一轮又一轮挑战,注定像赤手空拳和风车决斗的堂吉·珂德一样,成为葬送自己血肉之躯的悲剧人物。
从新闻报道里可以看出,吴幼明确实有些“幼稚”和“不明”,无疑生活在自己精神世界里。他的人生充满了追求崇高、崇尚正义、维护公平、捍卫道义的理想主义色彩,其信奉和守卫的信念、主张及道德境界,常常与职业要求所派生出来的丑陋一面发生尖锐冲突,产生一种人格、灵魂和心中的律戒被撕裂的痛苦感。如此,他把自己逼进无可退却的两难绝地:要么放弃所坚持的真理,进入角色;要么背水一战,不屑为伍。而大多数人当然选择前者,只剩下吴幼明式的可怜人物,试图拔着自己的头发离开地面。但社会病灶的清除,体制弊端的革新,机构肌体上痈疽的割疗,却需要这样的人物奋起一搏。
吴幼明一句话意味深长:“我这样做,是让他们提高管理水平”;与之对应的是,黄石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另一句话更耐人寻味:“吴幼明违反了公安纪律,损害了公安干警形象。”吴幼明不认为自己是个向歪风邪气斗争的英雄,他只是把华丽的画皮剥下来,让人们洞悉皮囊里散发的浊气和腐味。问题是,此举严重触犯了机构的、行业的、部门的无所不在的“潜规则”,突破了他们能够容忍的底线,结果只能是引火烧身,自取灭亡。
一个人敢和体制内的弊端较量,即使不粉身碎骨,也必将体无完肤。而只有一个又一个“另类”人物,像螳螂挡车、飞蛾扑火一样,舍生忘死,前赴后继,才能形成足以让任何机构敬畏的力量,从而不得不最终屈服于民意而去修正自我。从这个角度来说,社会的进步需要吴幼明式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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