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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瑞明:民警怎能拒绝下水救人
中国网 | 时间: 2007-04-21  | 文章来源: 中国网

罗瑞明 个人文集

核心提示:昨日,昆明一名中年男子溺水,民警到场后拒绝下水救人,围观市民对其提出质疑,民警称自己的游泳水平很差,会游泳并不表示会救人。“不管别人怎么说,我认为我们已经尽到责任了。 ”(4月20日《生活新报》)

一名男子落水,警察赶到现场,虽说采取了一定的救人措施,但是不下入水中抢救,至使男子因时间过久溺水而死,这警察能说是尽到责任了?

现在流行有“困难找警察,危急关头找警察”。该警察带着救生圈和救生衣,据其自说也会游泳,但在现场眼见着一个活生生的人竭力挣扎,就是不愿跳入水中实施救人,这人命关天的大事,时间就意味着生命,这样的警察人们有困难还能找吗?在危急关头还会起作用吗?

警察具有维持社会秩序,保一方平安的职责,人们对警察充满了信赖和期待,最困难的时候想到的是警察,最危险的时候需要警察。很多警察为了人民的利益,为了社会的安定作出了无私的奉献,有的甚至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而象以上警察,在危急的时刻犹豫不决,缺少当机立断的机智和胆量。这种警察虽说对于死者不负主要责任,但是最起码没有尽到力。

男子之死从侧面也反映出,人民的警察必须事事处处以服务人民为基准,是警察就要有献身的精神,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不能瞻前顾后,动摇不定。是警察就要有机智勇敢的气魄。同时还要具备为民的本领,关键时刻拿得起放得下。只有在群众最困难的时刻,最需要帮助的时刻出现警察的排忧解难,才是最受人民欢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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