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印文章 ] [ ] [ 推荐朋友 ] [ 进入论坛 ]
您的位置: 首页>>评 论>>公民讲坛
净化网络环境倡导社会文明新风
中国网 | 时间: 2007-04-23  | 文章来源: 中国网

刘纯银 个人文集

中央十部委近日开展的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受到广大教育工作者的拥护和支持。在采访中,许多中小学教师向记者表达了这样的心声:严打网络淫秽色情,净化网络环境,给孩子们创造一片网络净土,既是对孩子的前途负责,也是对民族的未来负责,社会各界都有责任和义务,教育工作者更是责无旁贷。(2007-04-22《人民日报》第02版)

网络发展之快,影响之广,渗透之深,可以说出乎人们的意料。截至2006年底,中国网民人数达到了1.37亿,占中国人口总数的10.5%。就象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一样,网络也有它的两面性。网络在充分发挥信息传递、媒体传播、娱乐休闲、商业运营及舆论监督等正面作用外,也带来了网络暴力、网络色情、虚假信息、揭人隐私等负面影响,特别是对青少年的影响已经成为一个社会问题。面对网络的负面作用,任何国家都不可能袖手旁观、置之不理。净化网络环境,努力营造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氛围,是各个国家共同面临的课题。

针对互联网上的一些消极现象,去年“两会”结束后,温家宝总理在回答中外记者提问时,在肯定“每一个公民都有利用互联网的权利和自由”的同时,又指出“每一个公民又要自觉地遵守法律和秩序,维护国家的、社会的和集体的利益”。温总理还强调:“网站要传播正确的信息,不要误导群众,更不能对社会秩序造成不良的影响。这些规范作为职业道德应该得到遵守。中国对互联网实行依法管理,同时我们也倡导互联网业界行业自律,实行自我管理。”随后人民网等主要新闻网站联合发出《文明办网响应书》。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在一次考察时也明确指出,要按照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积极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净化网络环境。抵制不文明行为,形成健康向上的网络文明新风。如何把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净化网络环境落到实处呢?

首先是网络媒体要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自觉做到不制作、不发布危害国家安全、危害社会稳定、违反法律法规、违背社会公德的有害信息;不为淫秽色情、诈骗、赌博、暴力等有害信息提供传播渠道;不发送垃圾短信、垃圾邮件、庸俗广告;不运行违法游戏,不提供危害信息安全的网络工具。

其次是网民要加强自律。与网站所不同的是,网民具有隐匿性、分散性的特点,因此要对其进行强制和约束就比较困难。所以,我们在引导网民自尊、自爱、自我约束的同时,还应加强互相监督、相互提醒、彼此规劝。要结合正在开展的荣辱观教育,在网民中,在全社会营造文明上网的风气。

第三是坚决依法打击违法网站和网上违法行为。古语说,“治乱当用重典”。虽然早在1994年,国务院就发布了《计算机安全保护条例》。但在今天看来,这个条例不仅可操作性不强,而且已明显无法解决新时期所面临的网络新问题。而此后公安部发布的相关管理办法和《刑法》有关条款的规定,也难以适应现实的需要。至于如何“治乱”,很多专家都指出,当前的一个重要任务是要加强与电子信息网络相关的立法。另外,还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一些管理经验,如美国把违规网站和经营者、有网络性犯罪污点的人纳入黑名单在全国公布,这对不法分子有着极大的震慑作用。

第四是从技术上加强防范。在促进互联网的应用和网络技术的普及过程中,要重视和支持对网络安全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增强网络的安全防护能力。同时,改善公司内部行政关系也很重要,如将网络系统管理员、决策者、安全员和审计人员责权分开等。除此以外,从事互联网业务的单位要依法开展活动,发现互联网上出现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时,要采取措施,停止传输有害信息,并及时向有关机关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利用互联网时,都要遵纪守法,抵制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

由于互联网的复杂性,净化网络环境任重道远。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达到既能治标也能治本的目的。

编辑信箱 ] [ 打印文章 ] [   ] [ 关闭窗口 ]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络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中国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中国网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在中国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中国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反映。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举报电话:010-68993056 举报邮箱:jubao@china.org.cn

Manufacturers, Exporters, Wholesalers - Global trade starts here. 阿里巴巴中国
阿里巴巴公司库
商业资讯

乐购
我要网上开店
我要购物
关于我们 |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 刊登广告 | 联系方式 | 本站地图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china.org.cn 电话: 86-10-88828000 京ICP证 04008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