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印文章 ] [ ] [ 推荐朋友 ] [ 进入论坛 ]
您的位置: 首页>>评 论>>人与社会
找到“病症”就应该“对症”下药
中国网 | 时间: 2007-04-26  | 文章来源: 中国网

李万友 个人文集

都市报“体检”,医疗服务广告涉嫌违法比率最高。在广告质量方面,此次主要通过广告发布总量、涉嫌违法数量、涉嫌违法率和涉嫌违法分值等四个统计指标,针对广告内容的合法性进行检查。据检查结果显示,受检报纸涉嫌违法广告的类型主要集中在医疗服务、房地产和药品广告,这三类广告涉嫌违法量占总数的62.01%。其中,医疗服务广告涉嫌违法的比率最高,为30.55%。(4月24日《中国新闻出版报》)

媒体作为公众信息来源的载体,其所刊登的内容对公众具有不可估量的影响,这就要求媒体在按新闻报道规律办报的同时,不仅要依法办事,而且还有考虑对国家、社会和受众的影响,更不能刊登违法广告。这是媒体必须遵循的原则。我也一直认为,我们的媒体能够这样办报,但我高估了那些媒体,她们放弃了办报的原则,违法刊登广告,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

违法广告往往存在虚假内容,是在欺骗和误导消费者。比如,河南男子张某,见到老夫无生育能力,少妻登报寻壮男续香火并酬谢200万元巨款的广告后,欣然前往四川重庆,结果被骗6万多元。类似的“求孕”广告在某些报纸上简直到了“遍地开花”的地步,屡令应征者上当受骗,被骗金额从数百元到数千元、甚至数万元不等。被骗事件的发生是与报纸上的广告直接相关的。

医疗服务事关人命,一刻也马虎不得。而都市报刊登的医疗服务广告涉嫌违法比率最高,可见媒体的责任何在?如果患者或者其家属看到这样的违法广告,受到诱惑前往就医,由于其本身就是“虚假”的,那么患者不仅浪费了钱财,一旦耽误病情,甚至有可能出现意外,不就麻烦了吗?如此违法广告,害人不浅,对公众的危害性更大。刊登如此违法广告,是见钱眼开的表现,有损媒体形象,需要引起媒体的反思和警惕。

与此同时,媒体是公众的喉舌,是为群众呐喊伸冤的,对监督社会和引领社会进步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此不负责任,又如何树立自身的公信力呢?因此,从这方面讲媒体更应该自律。

再说,既然已经“体检”出媒体的“病症”,就应该对其下“猛药”进行“对症”治疗了。对此,有关部门应该决不姑息。

编辑信箱 ] [ 打印文章 ] [   ] [ 关闭窗口 ]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络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中国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中国网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您在中国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中国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反映。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举报电话:010-68993056 举报邮箱:jubao@china.org.cn

Manufacturers, Exporters, Wholesalers - Global trade starts here. 阿里巴巴中国
阿里巴巴公司库
商业资讯

乐购
我要网上开店
我要购物
关于我们 |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 刊登广告 | 联系方式 | 本站地图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china.org.cn 电话: 86-10-88828000 京ICP证 04008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