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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振忠 个人文集
4月25日《信息时报》报道:为提高社区民警的抓现行和震慑力,广州2413名社区民警将全部配枪出更。昨日,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桂芳指出,今后社区民警外出执勤,不论是走访还是巡逻,都要带上枪。据了解,由于旧城区大多数警务室没有设立专门装备室的条件,预计社区民警的配枪可能需交派出所装备室保管。
民警全部配枪“出更”——此新词显然是香港来的,大约是中国古代“打更”的“更”是一个意思,这件事情本身具有的第一个效力,那就是好比一个猎人先告诉兔子们,明天我要上山打猎,而且带着一把新式左轮或者是六四式,几发子弹,几条枪,射程多少,杀伤力多大,统统先告诉了兔子们,这对于一个好猎手来说,简直是一种致命愚蠢之伤,要知道,无论管对于任何罪犯、任何兔子,最好的打击方式还是突然性,闪击战,而广州的公安系统却先要到兔子出没的场所来一通布告,名为震慑,实则吓跑兔子,可这与那种广而告之的愚蠢猎人又有什么两样?
民警全部配枪“出更”的第二个效力,冲击和谐氛围。街上有配枪民警执勤,即便是作为一个普普通通的老百姓,见了也会躲得远远的,假如哪位民警招手让和平的百姓过去,或者向和平的百姓走过来,无论管他脸上面带微笑还是表情冷漠抑或是表情紧张,统统会令百姓感觉脊背发凉,腿肚子抽筋,恨不得娘老子多生两条腿,好如脱兔一般落荒而逃,而假如哪位百姓夜归遇警,手端微冲,腰别手枪,那还不等于遇鬼了?
战争时期连老百姓也爱枪,也爱带枪的八路军新四军解放军,但那个时候,人民群众始终面对的是日本鬼子、汉奸以及无恶不作的国军,这也就好比一个猎人,在周围都是狼虫虎豹的时候,猎人就是一个最大的靠山,就是最大的和平与稳定,而和平的广州,又出现了2413条枪,不管是巡逻还是走访都别在腰里,假如广州的街头都是黑社会的堡垒,广州的街头都是持枪的歹徒,这些揣枪的民警,就是受欢迎的猎人,但问题是广州仍然是和平的广州,治安问题并没有到了与黑社会、歹徒进行街垒战役的时候,这种猎手,不就是玩火者吗?
民警配枪的第三个效力,离心警民关系,既然百姓谁都怕玩火者,谁都惧怕枪械,谁都惧怕枪走火,那么,谁还敢与民警套近乎?谁还敢向民警反映情况?假如民警走入某个店铺某个居民家中而带枪,我就不信居民、商户会不胆战心惊,如此,这不是离心警民关系吗?
枪炮、高射机枪、警用装甲巡逻车,以及民警帽幨上装个摄像头,这些做法,并不说明警方办案的手段、打击黑恶势力的能力提高了多少,而是说明某些地区公安实际打击能力的弱化,正确的打击犯罪的方式、方法,不是兴师动众,不是围山打兔子的人海战术,而是精确打击,象羊城暗哨一样保护人民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于无形,既不干扰、影响公众的情绪,又不破坏和谐的氛围,剿灭座山雕靠的是精干小分队,而不是大兵团作战,就是这个道理。一个江湖高手的最高境界是杀人于无形,而不是像镇关西、蒋门神一样咋咋呼呼,正是因为当下某些公安机关破案、维护治安的能力近乎于无能,才造成了这种人人带枪的尴尬局面,不去反思这些教训,却来拿人人配枪当政绩,当宣传的噱头,广州警方真好意思吆喝、炫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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