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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俊
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局27日公布了8条安全方面的措施,规定从即日起,客运车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死亡3人(含)以上,并且负同等以上责任,将被终身禁止开客运车。(4月28日《重庆晨报》)
开车撞人,无论从何种角度考量都是恶劣的交通行为,哪怕造成一人死亡都是人间悲剧。实在不理解"死亡3人才禁驾"是何道理?
倘若非得"死亡3人才禁驾",这样的"安全措施"非但不安全,后果还非常可怕。比方说,客运司机违章出了交通事故,自身乘客或者路上行人给撞飞了,一种情况是人员受伤,没有死亡;一种情况是人员死亡,但没有超过3个。按照重庆市的这个规定,肇事司机仍然还有驾驶权。这样"温柔"的处理,不要说受害人家属心里不平衡,恐怕从法律上也说不过去。好比有人拿刀砍人,是犯罪行为,但没有把人砍死,你还让他继续举刀,这不是为虎作伥吗?还有,发生交通事故死亡3人以上,肇事司机"将被终身禁止开客运车"也值得怀疑,是不是司机"出来"以后还可以继续开其他车辆呢?有人说的对,"只要是违章驾驶,撞死一个就应该禁止驾驶任何车辆"!这才是真正从安全方面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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